特輯:中國十二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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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十二五.jpg

中國十二五規劃
中國是從1953年開始以五年一個時間段來做國家的中短期規劃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我們就簡稱為“一五”,然後以此類推。“十二五”規劃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二五”規劃的起止時間:2011-2015年。

五中全會

  • 時間:2011年10月15日~10月18日
  • 地點:北京
  • 重點內容:十二五規劃建議

焦點一:定調十二五規劃
焦點二:習近平獲補選為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焦點三:倡導包容性增長


十二五規劃流程
[2006年起]:前期調研
[2009年底]:匯總國務院
[2010年10月]:五中全會討論建議稿
[2006-10年]:起草、論證、反饋
[2011年]:全國兩會審議通過

特輯 | 全文 | 七大新興產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

目錄

第一篇 轉變方式 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必須深刻認識並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新變化新特點,繼續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努力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第一章 發展環境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發展史上極不平凡的五年。面對國內外環境的複雜變化和重大風險挑戰,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堅持發展這個党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實施正確而有力的宏觀調控,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優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使國家面貌發生新的歷史性變化。我們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巨大衝擊,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良好態勢,戰勝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樹強烈地震、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成功舉辦了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勝利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綜合國力大幅提升,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39.8萬億元,躍居世界第二位,國家財政收入達到8.3萬億元;載人航太、探月工程、超級電腦等尖端科技領域實現重大跨越。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加快,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連年獲得好收成,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取得積極進展,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扎實推進,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取得積極成效,各具特色的區域發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是改革開放以來最快的時期之一,各級各類教育快速發展,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健全。體制改革有序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醫藥衛生、財稅金融、文化體制等改革取得新突破,發展活力不斷顯現。對外開放邁上新臺階,進出口總額位居世界第二位,利用外資水準提升,境外投資明顯加快,我國國際地位和影響力顯著提高。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譜寫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篇章。五年取得的成績來之不易,積累的經驗彌足珍貴,創造的精神財富影響深遠。

  “十二五”時期,世情國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徵。綜合判斷國際國內形勢,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我們要增強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適應環境變化,有效化解各種矛盾,更加奮發有為地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從國際看,和平、發展、合作仍是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世界經濟政治格局出現新變化,科技創新孕育新突破,國際環境總體上有利於我國和平發展。同時,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明顯變化,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等的競爭更加激烈,氣候變化以及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等全球性問題更加突出,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抬頭,我國發展的外部環境更趨複雜。我們必須堅持以更廣闊的視野,冷靜觀察,沉著應對,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經濟分工中的新定位,積極創造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從國內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人均國民收入穩步增加,經濟結構轉型加快,市場需求潛力巨大,資金供給充裕,科技和教育整體水準提升,勞動力素質改善,基礎設施日益完善,體制活力顯著增強,政府宏觀調控和應對複雜局面能力明顯提高,社會大局保持穩定,我們完全有條件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綜合國力再上新臺階。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主要是,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約束強化,投資和消費關係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產業結構不合理,農業基礎仍然薄弱,城鄉區域發展不協調,就業總量壓力和結構性矛盾並存,物價上漲壓力加大,社會矛盾明顯增多,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較多。我們必須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發展趨勢,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加快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集中力量辦好自己的事情。

第二章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國內外形勢新變化,順應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改革開放,保障和改善民生,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成果,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礎。

  以科學發展為主題,是時代的要求,關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本質要求,就是堅持科學發展。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是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是綜合性、系統性、戰略性的轉變,必須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在發展中促轉變,在轉變中謀發展。今後五年,要確保科學發展取得新的顯著進步,確保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基本要求是:

  ——堅持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構建擴大內需長效機制,促進經濟增長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提升製造業核心競爭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服務業,促進經濟增長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轉變。統籌城鄉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區域良性互動、協調發展。

  ——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充分發揮科技第一生產力和人才第一資源作用,提高教育現代化水準,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壯大創新人才隊伍,推動發展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

  ——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節約能源,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發展迴圈經濟,推廣低碳技術,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堅持把改革開放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堅定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改革,加快構建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與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共同分享發展機遇。

第三章 主要目標

  按照與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重大部署緊密銜接、與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緊密銜接的要求,綜合考慮未來發展趨勢和條件,今後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城鎮新增就業45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價格總水準基本穩定,國際收支趨向基本平衡,經濟增長品質和效益明顯提高。

  ——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居民消費率上升。農業基礎進一步鞏固,工業結構繼續優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取得突破,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提高4個百分點。城鎮化率提高4個百分點,城鄉區域發展的協調性進一步增強。

  ——科技教育水準明顯提升。九年義務教育品質顯著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提高到87%。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2%,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提高到3.3件。

  ——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成效顯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億畝。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別減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10%。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積量增加6億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續改善。全國總人口控制在13.9億人以內。人均預期壽命提高1歲,達到74.5歲。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7%以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城鎮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3.57億人,城鄉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提高3個百分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3600萬套。貧困人口顯著減少。

  ——社會建設明顯加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文化事業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占國民經濟比重明顯提高。社會管理制度趨於完善,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改革開放不斷深化。財稅金融、要素價格、壟斷行業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進展,政府職能加快轉變,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互利共贏開放格局進一步形成。

第四章 政策導向

  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必須緊緊圍繞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統籌兼顧,改革創新,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明確重大政策導向:

  ——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成果,把短期調控政策和長期發展政策有機結合起來,加強財政、貨幣、投資、產業、土地等各項政策協調配合,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預見性,增強針對性和靈活性,合理調控經濟增長速度,更加積極穩妥地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管理通脹預期的關係,實現經濟增長速度和結構品質效益相統一。

  ——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把擴大消費需求作為擴大內需的戰略重點,通過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和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增強居民消費能力,改善居民消費預期,促進消費結構升級,進一步釋放城鄉居民消費潛力,逐步使我國國內市場總體規模位居世界前列。

  ——調整優化投資結構。發揮投資對擴大內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資合理增長,完善投資體制機制,明確界定政府投資範圍,規範國有企業投資行為,鼓勵擴大民間投資,有效遏制盲目擴張和重複建設,促進投資消費良性互動,把擴大投資和增加就業、改善民生有機結合起來,創造最終需求。

  ——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充分發揮工業化、城鎮化對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輻射帶動作用,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步伐。

  ——依靠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升級。面向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發揮科技創新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驅動作用,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引導資金、人才、技術等創新資源向企業聚集,推進產學研戰略聯盟,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三次產業在更高水準上協同發展。

  ——促進區域協調互動發展。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把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位置,充分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促進區域間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產業有序轉移,在中西部地區培育新的區域經濟增長極,增強區域發展的協調性。

  ——健全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優化能源結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資源環境稅費制度,健全節能減排法律法規和標準,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把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貫穿於生產、流通、消費、建設各領域各環節,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把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完善公共財政制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縮小城鄉區域間人民生活水準和公共服務差距。

  ——加快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調節體系,合理調整國家、企業、個人分配關係,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明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努力扭轉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社會管理能力,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保持社會安定有序和充滿活力。

第二篇 強農惠農 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完善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加大強農惠農力度,提高農業現代化水準和農民生活水準,建設農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第五章 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堅持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首要目標,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

第一節 增強糧食安全保障能力

  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優化品種結構、提高單產和品質,廣泛開展高產創建活動,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達到5.4億噸以上。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加大糧食主產區投入和利益補償,將糧食生產核心區和非主產區產糧大縣建設成為高產穩產商品糧生產基地。嚴格保護耕地,加快農村土地整理複墾。加強以農田水利設施為基礎的田間工程建設,改造中低產田,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加強糧食物流、儲備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第二節 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

  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優化農業產業佈局,加快構建以東北平原、黃淮海平原、長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區、華南和甘肅新疆等的農產品主產區為主體,其他農業地區為重要組成的“七區二十三帶”農業戰略格局。鼓勵和支持優勢產區集中發展糧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農產品。加快發展設施農業,推進蔬菜、水果、茶葉、花卉等園藝作物標準化生產。提升畜牧業發展水準,提高畜牧業產值比重。促進水產健康養殖,發展遠洋捕撈。積極發展林業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扶持壯大農產品加工業和流通業,促進農業生產經營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

第三節 加快農業科技創新

  推進農業技術集成化、勞動過程機械化、生產經營資訊化。加快農業生物育種創新和推廣應用,開發具有重要應用價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物新品種,做大做強現代種業。加強高效栽培、疫病防控、農業節水等領域的科技集成創新和推廣應用,實施水稻、小麥、玉米等主要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促進農機農藝融合,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準達到60%左右。發展農業資訊技術,提高農業生產經營資訊化水準。

第四節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加強農業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加快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品質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培育多元化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供銷合作社、農民經紀人、龍頭企業等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服務。積極發展農產品流通服務,加快建設流通成本低、運行效率高的農產品行銷網路。

第六章 拓寬農民增收管道

  加大引導和扶持力度,提高農民職業技能和創收能力,千方百計拓寬農民增收管道,促進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

第一節 鞏固提高家庭經營收入

  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穩步提高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完善大宗農產品臨時收儲政策。鼓勵農民優化種養結構,提高生產經營水準和經濟效益。通過發展農業產業化和新型農村合作組織,使農民合理分享農產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發展特色高效農業,利用農業景觀資源發展觀光、休閒、旅遊等農村服務業,使農民在農業功能拓展中獲得更多收益。

第二節 努力增加工資性收入

  加強農民技能培訓和就業資訊服務,開展勞務輸出對接,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平穩有序外出務工。促進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努力實現農民工與城鎮就業人員同工同酬,提高農民工工資水準。增加縣域非農就業機會,促進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扶持農民以創業帶動就業。結合新農村建設,擴大以工代賑規模,增加農民勞務收入。

第三節 大力增加轉移性收入

  健全農業補貼制度,堅持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繼續實行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增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標準和報銷水準,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準。積極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增加農業保險費補貼品種並擴大覆蓋範圍。加大扶貧投入,逐步提高扶貧標準。

第七章 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按照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要求,搞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第一節 提高鄉鎮村莊規劃管理水準

  適應農村人口轉移的新形勢,堅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願,突出地域和農村特色,保護特色文化風貌,科學編制鄉鎮村莊規劃。合理引導農村住宅和居民點建設,向農民免費提供經濟安全適用、節地節能節材的住宅設計圖樣。合理安排縣域鄉鎮建設、農田保護、產業聚集、村落分佈、生態涵養等空間佈局,統籌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

第二節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全面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完善建設和管護機制,加快大中型灌區、灌排泵站配套改造,在水土資源豐富地區適時新建一批灌區,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設,推進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完善農村小微型水利設施。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大力推進農村集中式供水。繼續推進農村公路建設,進一步提高通達通暢率和管理養護水準,加大道路危橋改造力度。加強農村能源建設,繼續加強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和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工程,大力發展沼氣、作物秸稈及林業廢棄物利用等生物質能和風能、太陽能,加強省柴節煤爐灶炕改造。全面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國有林區(場)、棚戶區、墾區危房改造,實施遊牧民定居工程。加強農村郵政設施建設。推進農村資訊基礎設施建設。

第三節 強化農村公共服務

  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範圍,全面提高財政保障農村公共服務水準。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品質和均衡發展水準,推進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積極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建立健全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向農民提供安全價廉可及的基本醫療服務。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保障標準。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和體育設施建設,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節 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治理農藥、化肥和農膜等面源污染,全面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和水污染綜合治理。強化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加快推動農村垃圾集中處理,開展農村環境集中連片整治。嚴格禁止城市和工業污染向農村擴散。

第八章 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

  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加快推進農村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第一節 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完善農村土地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等權利。在依法自願有償和加強服務基礎上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集體林權和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加快農墾體制改革。

第二節 建立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制度

  加快消除制約城鄉協調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統籌城鄉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管理一體化。完善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係,促進土地增值收益和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調整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佈局,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改革征地制度,縮小征地範圍,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和宅基地管理機制。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加大國家財政支出和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向農業農村傾斜力度。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縣為單位建立社區銀行,發展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和小額信貸,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範圍。認真總結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經驗,積極探索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新途徑。

第三節 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

  擴大縣域發展自主權,穩步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建立健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制度,增加對縣級財政的一般性轉移支付,逐步提高縣級財政在省以下財力分配中的比重。依法賦予經濟發展快、人口吸納能力強的小城鎮在投資審批、工商管理、社會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許可權。發揮縣域資源優勢和比較優勢,科學規劃產業發展方向,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向縣城和中心鎮集聚,推動形成城鄉分工合理的產業發展格局。

第三篇 轉型升級 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適應市場需求變化,根據科技進步新趨勢,發揮我國產業在全球經濟中的比較優勢,發展結構優化、技術先進、清潔安全、附加值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現代產業體系。

第九章 改造提升製造業

  優化結構、改善品種品質、增強產業配套能力、淘汰落後產能,發展先進裝備製造業,調整優化原材料工業,改造提升消費品工業,促進製造業由大變強。

第一節 推進重點產業結構調整

  裝備製造行業要提高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研發和系統集成水準,加強重大技術成套裝備研發和產業化,推動裝備產品智慧化。船舶行業要適應國際造船新標準,建立現代造船模式,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和配套設備。汽車行業要強化整車研發能力,實現關鍵零部件技術自主化,提高節能、環保和安全技術水準。冶金和建材行業要立足國內需求,嚴格控制總量擴張,優化品種結構,在產品研發、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等方面取得新進展。石化行業要積極探索原料多元化發展新途徑,重點發展高端石化產品,加快化肥原料調整,推動油品質量升級。輕紡行業要強化環保和品質安全,加強企業品牌建設,提升工藝技術裝備水準。包裝行業要加快發展先進包裝裝備、包裝新材料和高端包裝製品。電子資訊行業要提高研發水平,增強基礎電子自主發展能力,引導向產業鏈高端延伸。建築業要推廣綠色建築、綠色施工,著力用先進建造、材料、資訊技術優化結構和服務模式。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力度,壓縮和疏導過剩產能。

第二節 優化產業佈局

  按照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綜合考慮能源資源、環境容量、市場空間等因素,優化重點產業生產力佈局。主要依託國內能源和礦產資源的重大項目,優先在中西部資源地佈局;主要利用進口資源的重大項目,優先在沿海沿邊地區佈局。有序推進城市鋼鐵、有色、化工企業環保搬遷。優化原油加工能力佈局,促進上下游一體化發展。引導生產要素集聚,依託國家重點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以產業鏈條為紐帶,以產業園區為載體,發展一批專業特色鮮明、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平臺完備的現代產業集群。

第三節 加強企業技術改造

  制定支援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加快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支援企業提高裝備水準、優化生產流程,加快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水準。鼓勵企業增強新產品開發能力,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加快產品升級換代。推動研發設計、生產流通、企業管理等環節資訊化改造升級,推行先進品質管制,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動一批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設。

第四節 引導企業兼併重組

  堅持市場化運作,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礙,以汽車、鋼鐵、水泥、機械製造、電解鋁、稀土、電子資訊、醫藥等行業為重點,推動優勢企業實施強強聯合、跨地區兼併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自主品牌建設,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加快發展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大型企業。

第五節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規體系。促進中小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強化品質誠信建設,提高產品品質和競爭能力。推動中小企業調整結構,提升專業化分工協作水準。引導中小企業集群發展,提高創新能力和管理水準。創造良好環境,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和信用擔保體系,提高中小企業貸款規模和比重,拓寬直接融資管道。落實和完善稅收等優惠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

第十章 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促進新興科技與新興產業深度融合,在繼續做強做大高技術產業基礎上,把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成為先導性、支柱性產業。

第一節 推動重點領域跨越發展

  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產業重點發展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迴圈利用關鍵技術裝備、產品和服務。新一代資訊技術產業重點發展新一代移動通信、下一代互聯網、三網融合、物聯網、雲計算、積體電路、新型顯示、高端軟體、高端伺服器和資訊服務。生物產業重點發展生物醫藥、生物醫學工程產品、生物農業、生物製造。高端裝備製造產業重點發展航空裝備、衛星及應用、軌道交通裝備、智慧製造裝備。新能源產業重點發展新一代核能、太陽能熱利用和光伏光熱發電、風電技術裝備、智慧電網、生物質能。新材料產業重點發展新型功能材料、先進結構材料、高性能纖維及其複合材料、共性基礎材料。新能源汽車產業重點發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8%左右。

第二節 實施產業創新發展工程

  以掌握產業核心關鍵技術、加速產業規模化發展為目標,發揮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引領支撐作用,依託優勢企業、產業集聚區和重大專案,統籌技術開發、工程化、標準制定、應用示範等環節,支援商業模式創新和市場拓展,組織實施若干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培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幹企業和示範基地。

第三節 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

  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產業投資基金,擴大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規模,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帶動社會資金投向處於創業早中期階段的創新型企業。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等財政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完善鼓勵創新、引導投資和消費的稅收支持政策。加快建立有利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行業標準和重要產品技術標準體系。支援新產品應用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為培育和拓展市場需求創造良好環境。

第十一章 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

  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第一節 推進能源多元清潔發展

  發展安全高效煤礦,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併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有序開展煤制天然氣、煤制液體燃料和煤基多聯產研發示範,穩步推進產業化發展。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穩定國內石油產量,促進天然氣產量快速增長,推進煤層氣、葉岩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發展清潔高效、大容量燃煤機組,優先發展大中城市、工業園區熱電聯產機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電站和煤矸石等綜合利用電站。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重點推進西南地區大型水電站建設,因地制宜開發中小河流水能資源,科學規劃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加強並網配套工程建設,有效發展風電。積極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促進分散式能源系統的推廣應用。

第二節 優化能源開發佈局

  統籌規劃全國能源開發佈局和建設重點,建設山西、鄂爾多斯盆地、內蒙古東部地區、西南地區和新疆五大國家綜合能源基地,重點在東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區發展核電。提高能源就地加工轉化水準,減少一次能源大規模長距離輸送壓力。合理規劃建設能源儲備設施,完善石油儲備體系,加強天然氣和煤炭儲備與調峰應急能力建設。

第三節 加強能源輸送通道建設

  加快西北、東北、西南和海上進口油氣戰略通道建設,完善國內油氣主幹管網。統籌天然氣進口管道、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跨區域骨幹輸氣網和配氣管網建設,初步形成天然氣、煤層氣、煤制氣協調發展的供氣格局。適應大規模跨區輸電和新能源發電並網的要求,加快現代電網體系建設,進一步擴大西電東送規模,完善區域主幹電網,發展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依託資訊、控制和儲能等先進技術,推進智慧電網建設,切實加強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增強電網優化配置電力能力和供電可靠性。

第十二章 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統籌各種運輸方式發展,基本建成國家快速鐵路網和高速公路網,初步形成網路設施配套銜接、技術裝備先進適用、運輸服務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一節 完善區際交通網絡

  加快鐵路客運專線、區際幹線、煤運通道建設,發展高速鐵路,形成快速客運網,強化重載貨運網。完善國家公路網規劃,加快國家高速公路網剩餘路段、瓶頸路段建設,加強國省幹線公路改擴建。大力推進長江等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推動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和港口規模化發展。完善煤炭、石油、鐵礦石、集裝箱等運輸系統,提升沿海地區港口群現代化水準。完善以國際樞紐機場和幹線機場為骨幹、支線機場為補充的航空網路,積極推動通用航空發展,改革空域管理體制,提高空域資源配置使用效率。

第二節 建設城際快速網路

  適應城市群發展需要,以軌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為骨幹,以國省幹線公路為補充,推進城市群內多層次城際快速交通網絡建設。建成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城際交通網絡,推進重點開發區域城市群的城際幹線建設。

第三節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

  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率。科學制定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路線,規範建設標準,有序推進輕軌、地鐵、有軌電車等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建設。積極發展地面快速公交系統,提高線網密度和站點覆蓋率。規範發展城市計程車業,合理引導私人機動車出行,宣導非機動方式出行。優化換乘中心功能和佈局,提高出行效率。統籌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

第四節 提高運輸服務水準

  按照客運零距離換乘、貨運無縫化銜接的要求,加強鐵路、公路、港口、機場、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機銜接,加快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推廣先進裝備技術應用,提高交通運輸資訊化水準。優化運輸組織,創新服務方式,推進客票一體聯程、貨物多式聯運。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的運輸工具和運輸方式。積極發展公路甩掛運輸。加強安全管理,保障運輸安全。

第十三章 全面提高資訊化水準

  加快建設寬頻、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國家資訊基礎設施,推動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經濟社會各領域資訊化。

第一節 構建下一代資訊基礎設施

  統籌佈局新一代移動通信網、下一代互聯網、數位廣播電視網、衛星通信等設施建設,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慧國家幹線傳輸網路。引導建設寬頻無線城市,推進城市光纖入戶,加快農村地區寬頻網路建設,全面提高寬頻普及率和接入帶寬。推動物聯網關鍵技術研發和在重點領域的應用示範。加強雲計算服務平臺建設。以廣電和電信業務雙向進入為重點,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實現電信網、廣電網、互聯網三網融合,促進網路互聯互通和業務融合。

第二節 加快經濟社會資訊化

  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資訊化。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完善面向中小企業的電子商務服務,推動面向全社會的信用服務、網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撐體系建設。大力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建設,推動重要政務資訊系統互聯互通、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建設和完善網路行政審批、資訊公開、網上信訪、電子監察和審計體系。加強市場監管、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重要資訊系統建設,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資訊資源體系,強化資訊資源的整合,規範採集和發佈,加強社會化綜合開發利用。

第三節 加強網路與資訊安全保障

  健全網路與資訊安全法律法規,完善資訊安全標準體系和認證認可體系,實施資訊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制度。加快推進安全可控關鍵軟硬體應用試點示範和推廣,加強資訊網路監測、管控能力建設,確保基礎資訊網路和重點資訊系統安全。推進資訊安全保密基礎設施建設,構建資訊安全保密防護體系。加強互聯網管理,確保國家網路與資訊安全。

第十四章 推進海洋經濟發展

  堅持陸海統籌,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提高海洋開發、控制、綜合管理能力。

第一節 優化海洋產業結構

  科學規劃海洋經濟發展,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積極發展海洋油氣、海洋運輸、海洋漁業、濱海旅遊等產業,培育壯大海洋生物醫藥、海水綜合利用、海洋工程裝備製造等新興產業。加強海洋基礎性、前瞻性、關鍵性技術研發,提高海洋科技水準,增強海洋開發利用能力。深化港口岸線資源整合和優化港口佈局。制定實施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優化海洋經濟空間佈局。推進山東、浙江、廣東等海洋經濟發展試點。

第二節 加強海洋綜合管理

  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海洋管理體制。強化海域和海島管理,健全海域使用權市場機制,推進海島保護利用,扶持邊遠海島發展。統籌海洋環境保護與陸源污染防治,加強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控制近海資源過度開發,加強圍填海管理,嚴格規範無居民海島利用活動。完善海洋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海洋綜合調查與測繪工作,積極開展極地、大洋科學考察。完善涉海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大海洋執法力度,維護海洋資源開發秩序。加強雙邊多邊海洋事務磋商,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事務,保障海上運輸通道安全,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第四篇 營造環境 推動服務業大發展

  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拓展新領域,發展新業態,培育新熱點,推進服務業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不斷提高服務業比重和水準。

第十五章 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深化專業化分工,加快服務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促進生產性服務業與先進製造業融合,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加速發展。

第一節 有序拓展金融服務業

  服務實體經濟,防範系統性風險,有序發展和創新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水準。發揮大型金融機構的綜合性服務功能,積極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圍繞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推動科技創新、發展綠色經濟、支援企業跨境經營,以及發展網上交易等新型服務業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更好地發揮信用融資、證券、信託、理財、租賃、擔保、網商銀行等各類金融服務的資產配置和融資服務功能。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健全金融市場的登記、託管、交易、清算系統。拓寬保險服務領域,積極發展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探索發展巨災保險,創新保險行銷服務方式,規範發展保險仲介市場,推進再保險市場建設,建立健全保險服務體系。

第二節 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

  加快建立社會化、專業化、資訊化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優先整合和利用現有物流資源,加強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銜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動農產品、大宗礦產品、重要工業品等重點領域物流發展。優化物流業發展的區域佈局,支援物流園區等物流功能集聚區有序發展。推廣現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慧化和標準化水準。

第三節 培育壯大高技術服務業

  以高技術的延伸服務和支援科技創新的專業化服務為重點,大力發展高技術服務業。加快發展研發設計業,促進工業設計從外觀設計向高端綜合設計服務轉變。加強資訊服務,提升軟體發展應用水準,發展資訊系統集成服務、互聯網增值服務、資訊安全服務和數位內容服務,發展地理資訊產業。積極發展檢驗檢測、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等科技支撐服務。培育發展一批高技術服務骨幹企業和知名品牌。

第四節 規範提升商務服務業

  大力發展會計、審計、稅務、工程諮詢、認證認可、信用評估、經紀代理、管理諮詢、市場調查等專業服務。積極發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經濟仲裁等法律服務。加快發展專案策劃、並購重組、財務顧問等企業管理服務。規範發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薦、人員培訓、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促進廣告、會展業健康發展。

第十六章 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面向城鄉居民生活,豐富服務產品類型,擴大服務供給,提高服務品質,滿足多樣化需求。

第一節 優化發展商貿服務業

  優化城市綜合超市、購物中心、批發市場等商業網點結構和佈局,支援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區菜店等社區商業發展。鼓勵和支持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向農村延伸,完善農村服務網點,支援大型超市與農村合作組織對接,改造升級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引導住宿和餐飲業健康規範發展。支持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商貿流通企業。

第二節 積極發展旅遊業

  全面發展國內旅遊,積極發展入境旅遊,有序發展出境旅遊。堅持旅遊資源保護和開發並重,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重點旅遊區、旅遊線路建設。推動旅遊業特色化發展和旅遊產品多樣化發展,全面推動生態旅遊,深度開發文化旅遊,大力發展紅色旅遊。完善旅遊服務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提高旅遊服務品質。

第三節 鼓勵發展家庭服務業

  以家庭為服務物件,以社區為重要依託,重點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和病患陪護等服務,鼓勵發展殘疾人居家服務,積極發展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因地制宜發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特色服務,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務市場和經營機構。加快建設家庭服務業公益性資訊服務平臺。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家庭服務業市場秩序。

第四節 全面發展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

  大力發展公共體育事業,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提升廣大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體育健身意識和健康水準。繼續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優化競技體育專案結構,提高競技體育綜合實力。發展健身休閒體育,開發體育競賽和表演市場,發展體育用品、體育仲介和場館運營等服務,促進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協調發展。

第十七章 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環境

  以開放促改革,以競爭促發展,推動服務業制度創新,完善服務業政策體系,優化服務業發展環境。

第一節 加快推進服務領域改革

  建立公平、規範、透明的市場准入標準,打破部門分割、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擴大服務業開放領域,鼓勵和引導各類資本投向服務業,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服務企業,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服務業市場。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探索適合新型服務業態發展的市場管理辦法。推進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探索有利於服務業加快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有效途徑。

第二節 完善服務業政策

  實行鼓勵類服務業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擴大服務業用地供給,工業企業退出的土地優先用於發展服務業。結合增值稅改革,完善生產性服務業稅收制度。拓寬服務業企業融資管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擴大政府採購服務產品範圍。建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支援服務業企業品牌和網路建設。優化服務業發展佈局,推動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

第五篇 優化格局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健康發展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構築區域經濟優勢互補、主體功能定位清晰、國土空間高效利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區域發展格局,逐步實現不同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科學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第十八章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充分發揮不同地區比較優勢,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深化區域合作,推進區域良性互動發展,逐步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第一節 推進新一輪西部大開發

  堅持把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位置,給予特殊政策支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擴大鐵路、公路、民航、水運網路,建設一批骨幹水利工程和重點水利樞紐,加快推進油氣管道和主要輸電通道及聯網工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強化地質災害防治,推進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繼續實施重點生態工程,構築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發揮資源優勢,實施以市場為導向的優勢資源轉化戰略,在資源富集地區佈局一批資源開發及深加工專案,建設國家重要能源、戰略資源接續地和產業集聚區,發展特色農業、旅遊等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科技教育,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支持汶川等災區發展。堅持以線串點、以點帶面,推進重慶、成都、西安區域戰略合作,推動呼包鄂榆、廣西北部灣、成渝、黔中、滇中、藏中南、關中—天水、蘭州—西寧、寧夏沿黃、天山北坡等經濟區加快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

第二節 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

  發揮產業和科技基礎較強的優勢,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推動裝備製造、原材料、汽車、農產品深加工等優勢產業升級,大力發展金融、物流、旅遊以及軟體和服務外包等服務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廠辦大集體改革和“債轉股”資產處置,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建設穩固的國家糧食戰略基地。著力保護好黑土地、濕地、森林和草原,推進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林區生態保護和經濟轉型。促進資源枯竭地區轉型發展,增強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統籌推進全國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重點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和瀋陽經濟區、長吉圖經濟區、哈大齊和牡綏地區等區域發展。

第三節 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

  發揮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壯大優勢產業,發展現代產業體系,鞏固提升全國重要糧食生產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製造及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地位。改善投資環境,有序承接東部地區和國際產業轉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迴圈經濟發展水準。加強大江大河大湖綜合治理。進一步細化和落實中部地區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的有關政策。加快構建沿隴海、沿京廣、沿京九和沿長江中游經濟帶,促進人口和產業的集聚,加強與周邊城市群的對接和聯繫。重點推進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帶、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中原經濟區、武漢城市圈、環長株潭城市群等區域發展。

第四節 積極支援東部地區率先發展

  發揮東部地區對全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領和支撐作用,在更高層次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在改革開放中先行先試,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和自主創新中走在全國前列。著力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區域創新平臺建設。著力培育產業競爭新優勢,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率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著力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提高能源、土地、海域等資源利用效率,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化解資源環境瓶頸制約。推進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區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打造首都經濟圈,重點推進河北沿海地區、江蘇沿海地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海峽西岸經濟區、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等區域發展,建設海南國際旅遊島。

第五節 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扶持力度

  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生態保護和修復,提高公共服務水準,切實改善老少邊窮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繼續實施扶持革命老區發展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扶持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大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區發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深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陸地邊境地區享有西部開發政策,支持邊境貿易和民族特需品發展。在南疆地區、青藏高原東緣地區、武陵山區、烏蒙山區、滇西邊境山區、秦巴山—六盤山區以及中西部其他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實施扶貧開發攻堅工程,加大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力度。支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和發展。推進三峽等庫區後續發展。對老少邊窮地區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設專案,取消縣級並逐步減少市級配套資金。實行地區互助政策,開展多種形式對口支援。

第十九章 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按照全國經濟合理佈局的要求,規範開發秩序,控制開發強度,形成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第一節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統籌謀劃人口分佈、經濟佈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引導人口和經濟向適宜開發的區域集聚,保護農業和生態發展空間,促進人口、經濟與資源環境相協調。對人口密集、開發強度偏高、資源環境負荷過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區要優化開發。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集聚人口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化地區要重點開發。對具備較好的農業生產條件、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的農產品主產區,要著力保障農產品供給安全。對影響全局生態安全的重點生態功能區,要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對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要禁止開發。

第二節 實施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

  基本形成適應主體功能區要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利益補償機制。中央財政要逐年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特別是中西部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能力,省級財政要完善對下轉移支付政策。實行按主體功能區安排與按領域安排相結合的政府投資政策,按主體功能區安排的投資主要用於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的發展,按領域安排的投資要符合各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修改完善現行產業指導目錄,明確不同主體功能區的鼓勵、限制和禁止類產業。實行差別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學確定各類用地規模,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對不同主體功能區實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環境標準。相應完善農業、人口、民族、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

第三節 實行各有側重的績效評價

  在強化對各類地區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方面評價基礎上,按照不同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別化的評價考核。對優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強化經濟結構、科技創新、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的評價。對重點開發的城市化地區,綜合評價經濟增長、產業結構、品質效益、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吸納人口等。對限制開發的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分別實行農業發展優先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評價,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工業等指標。對禁止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全面評價自然文化資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情況。

第四節 建立健全銜接協調機制

  發揮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在國土空間開發方面的戰略性、基礎性和約束性作用。按照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要求,完善區域規劃編制,做好專項規劃、重大專案佈局與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銜接協調。推進市縣空間規劃工作,落實區域主體功能定位,明確功能區佈局。研究制定各類主體功能區開發強度、環境容量等約束性指標並分解落實。完善覆蓋全國、統一協調、更新及時的國土空間動態監測管理系統,開展主體功能區建設的跟蹤評估。

第二十章 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優化城市化佈局和形態,加強城鎮化管理,不斷提升城鎮化的品質和水準。

第一節 構建城市化戰略格局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完善功能、以大帶小的原則,遵循城市發展客觀規律,以大城市為依託,以中小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構建以陸橋通道、沿長江通道為兩條橫軸,以沿海、京哈京廣、包昆通道為三條縱軸,以軸線上若干城市群為依託、其他城市化地區和城市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促進經濟增長和市場空間由東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在東部地區逐步打造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壯大若干城市群。科學規劃城市群內各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佈局,緩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壓力,強化中小城市產業功能,增強小城鎮公共服務和居住功能,推進大中小城市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網路化發展。積極挖掘現有中小城市發展潛力,優先發展區位優勢明顯、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中小城市。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把有條件的東部地區中心鎮、中西部地區縣城和重要邊境口岸逐步發展成為中小城市。

第二節 穩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

  把符合落戶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充分尊重農民在進城或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切實保護農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權益。堅持因地制宜、分步推進,把有穩定勞動關係並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為城鎮居民。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大中城市要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繼續發揮吸納外來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根據實際放寬落戶條件。鼓勵各地探索相關政策和辦法,合理確定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的規模。

  對暫時不具備在城鎮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務,加強權益保護。以流入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保證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並做好與高中階段教育的銜接。將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建立農民工基本培訓補貼制度,推進農民工培訓資金省級統籌。多管道多形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鼓勵採取多種方式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第三節 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

  堅持以人為本、節地節能、生態環保、安全實用、突出特色、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原則,科學編制城市規劃,健全城鎮建設標準,強化規劃約束力。合理確定城市開發邊界,規範新城新區建設,提高建成區人口密度,調整優化建設用地結構,防止特大城市面積過度擴張。預防和治理“城市病”。

  統籌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電、供熱、供氣、供排水、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水準,增強消防等防災能力。擴大城市綠化面積和公共活動空間,加快面向大眾的城鎮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推進“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改造。加強建築市場監管,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深化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發行市政項目建設債券。加強城市綜合管理。推動數位城市建設,提高資訊化和精細化管理服務水準。注重文化傳承與保護,改善城市人文環境。

第六篇 綠色發展 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生態文明水準。

第二十一章 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並重,充分發揮技術進步的作用,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第一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綜合運用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匯等多種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嚴格用能管理,加快制定能源發展規劃,明確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推進植樹造林,新增森林面積1250萬公頃。加快低碳技術研發應用,控制工業、建築、交通和農業等領域溫室氣體排放。探索建立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和認證制度,建立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推進低碳試點示範。

第二節 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制定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總體戰略,加強氣候變化科學研究、觀測和影響評估。在生產力佈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特別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加快適應技術研發推廣,提高農業、林業、水資源等重點領域和沿海、生態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水準。加強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提高防禦和減輕自然災害的能力。

第三節 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積極參與國際談判,推動建立公平合理的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制度。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國際交流和戰略政策對話,在科學研究、技術研發和能力建設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推動建立資金、技術轉讓國際合作平臺和管理制度。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二章 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

  落實節約優先戰略,全面實行資源利用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各類資源保障程度。

第一節 大力推進節能降耗

  抑制高耗能產業過快增長,突出抓好工業、建築、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健全獎懲制度。完善節能法規和標準,制訂完善並嚴格執行主要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和產品能效標準,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完善能效標識、節能產品認證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採購制度。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強節能能力建設。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

第二節 加強水資源節約

  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嚴格水資源保護,加快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強水權制度建設,建設節水型社會。強化水資源有償使用,嚴格水資源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推進農業節水增效,推廣普及管道輸水、膜下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新增5000萬畝高效節水灌溉面積,支援旱作農業示範基地建設。在保障灌溉面積、灌溉保證率和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農業用水水權轉換機制。加強城市節約用水,提高工業用水效率,促進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和居民生活節水。加強水量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實施地下水監測工程,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大力推進再生水、礦井水、海水淡化和苦鹹水利用。

第三節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從嚴控制各類建設佔用耕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實行先補後占,確保耕地保有量不減少。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從嚴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按照節約集約和總量控制的原則,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結構、時序。提高土地保有成本,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加大閒置土地清理處置力度,鼓勵深度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管控,嚴格用途管制,健全節約土地標準,加強用地節地責任和考核。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下降30%。

第四節 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和合理開發

  實施地質找礦戰略工程,加大勘查力度,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礦產資源的戰略接續區。建立重要礦產資源儲備體系。加強重要優勢礦產保護和開採管理,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分區管理制度,促進礦業權合理設置和勘查開發佈局優化。實行礦山最低開採規模標準,推進規模化開採。發展綠色礦業,強化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礦區土地複墾,完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加強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保護執法監察,堅決制止亂挖濫采。

第二十三章 大力發展迴圈經濟

  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減量化優先,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迴圈經濟發展,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迴圈利用體系。

第一節 推行迴圈型生產方式

  加快推行清潔生產,在農業、工業、建築、商貿服務等重點領域推進清潔生產示範,從源頭和全程序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加強共伴生礦產及尾礦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準。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和建築、道路廢棄物以及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2%。按照迴圈經濟要求規劃、建設和改造各類產業園區,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迴圈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推動產業迴圈式組合,構築鏈結迴圈的產業體系。資源產出率提高15%。

第二節 健全資源迴圈利用回收體系

  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回收網路,推進再生資源規模化利用。加快完善再製造舊件回收體系,推進再製造產業發展。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推進餐廚廢棄物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第三節 推廣綠色消費模式

  宣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消費理念,推動形成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節水產品、節能環保型汽車和節能省地型住宅,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推行政府綠色採購,逐步提高節能節水產品和再生利用產品比重。

第四節 強化政策和技術支撐

  加強規劃指導、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制訂迴圈經濟技術和產品名錄,建立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建立完善迴圈經濟統計評價制度。開發應用源頭減量、迴圈利用、再製造、零排放和產業鏈結技術,推廣迴圈經濟典型模式。深入推進國家迴圈經濟示範,組織實施迴圈經濟“十百千示範”行動。推進甘肅省和青海柴達木迴圈經濟示範區等迴圈經濟示範試點、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

第二十四章 加大環境保護力度

  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環境品質。

第一節 強化污染物減排和治理

  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行嚴格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提高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成率。加強造紙、印染、化工、制革、規模化畜禽養殖等行業污染治理,繼續推進重點流域和區域水污染防治,加強重點湖庫及河流環境保護和生態治理,加大重點跨界河流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推進火電、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強化脫硫脫硝設施穩定運行,加大機動車尾氣治理力度。深化顆粒物污染防治。加強惡臭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控制區域複合型大氣污染。地級以上城市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比例達到80%。有效控制城市雜訊污染。提高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城市汙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80%。

第二節 防範環境風險

  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以湘江流域為重點,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範。加大持久性有機物、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力度,開展受污染場地、土壤、水體等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範。強化核與輻射監管能力,確保核與輻射安全。推進歷史遺留的重大環境隱患治理。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動態監測與風險預警及控制,提高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能力。

第三節 加強環境監管

  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完善環境保護科技和經濟政策,加強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能力建設。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實行嚴格的環保准入,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強化產業轉移承接的環境監管。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強化總量控制指標考核,健全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

第二十五章 促進生態保護和修復

  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修復為主,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力度,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第一節 構建生態安全屏障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管理,增強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構建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和南方丘陵山地帶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為骨架,以其他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為重要支撐,以點狀分佈的國家禁止開發區域為重要組成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

第二節 強化生態保護與治理

  繼續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鞏固和擴大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等成果,推進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保護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濕地。搞好森林草原管護,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蟲害防治,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償獎勵機制。強化自然保護區建設監管,提高管護水準。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大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力度,有效防範物種資源喪失與流失,積極防治外來物種入侵。

第三節 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研究設立國家生態補償專項資金。推行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鼓勵、引導和探索實施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開發地區對保護地區、生態受益地區對生態保護地區的生態補償。積極探索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制定實施生態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章 加強水利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在繼續推進大江大河治理基礎上,積極開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強城鄉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抵禦自然災害能力。

第一節 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完善南北調配、東西互濟、河庫聯調的水資源調配體系,建設一批跨流域調水和骨幹水源工程,統籌推進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設,增加水資源供給和儲備能力。推動解決西南等地區工程性缺水和西北等地區資源性缺水問題。新增年供水能力400億立方米。加強雨洪資源和雲水資源利用。推進水文水資源管理基礎設施和重大水利工程調度管理系統建設。

第二節 增強防洪能力

  繼續加強淮河、長江、黃河、洞庭湖、鄱陽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重要蓄滯洪區建設,建成一批控制性樞紐工程,提高重點防洪保護區的防洪能力。加大中小河流堤防建設和河道整治力度,基本完成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務的重點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險水庫和水閘除險加固,消除安全隱患,增強防洪能力。加強海堤達標建設和重要河口綜合治理。搞好跨界河流國土防護治理。

第三節 加強山洪地質氣象地震災害防治

  提高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地區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對滑坡、泥石流等重點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實施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示範,開展重要城市和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資訊發佈系統建設。提高地震監測分析與震災防禦能力。

第七篇 創新驅動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教育、人才規劃綱要,大力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發展,發揮人才資源優勢,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

第二十七章 增強科技創新能力

  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加快建設國家創新體系,著力提高企業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推動經濟發展更多依靠科技創新驅動。

第一節 推進重大科學技術突破

  把握科技發展趨勢,超前部署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推動重大科學發現和新學科產生,在物質科學、生命科學、空間科學、地球科學、納米科技等領域搶佔未來科技競爭制高點。促進科技進步與產業升級、民生改善緊密結合,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在現代農業、裝備製造、生態環保、能源資源、資訊網路、新型材料、公共安全和健康等領域取得新突破。加快實施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增強共性、核心技術突破能力。

第二節 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全社會科技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重點引導和支援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加大政府科技資源對企業的支援力度,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技術創新活動、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增強科研院所和高校創新動力,鼓勵大型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動建立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參與的創新戰略聯盟,發揮企業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強軍民科技資源集成融合,鼓勵發展科技仲介服務,提高服務企業能力。發揮國家創新型城市、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的集聚輻射帶動作用,加快形成若干區域創新中心,把北京中關村逐步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第三節 加強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圍繞增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強化基礎性、前沿性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究平臺建設,建設和完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強相互配套、開放共用和高效利用。在重點學科和戰略高技術領域新建若干國家科學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構建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在關鍵產業技術領域建設一批國家工程實驗室,優化國家工程中心建設佈局。加強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支援面向企業的技術開發平臺和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設。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強化面向公眾的科學普及。

第四節 強化科技創新支持政策

  強化支援企業創新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的財稅金融政策。保持財政科技經費投入穩定增長,加大政府對基礎研究投入,深化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促進技術進步的稅收激勵政策。實施知識產權質押等鼓勵創新的金融政策。建立健全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鼓勵採用和推廣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完善科技成果評價獎勵制度,加強科研誠信建設。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發展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按照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品質的要求,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提高教育現代化水準。

第一節 統籌發展各級各類教育

  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學前一年毛入園率提高到85%。鞏固九年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品質和水準。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品質,加快世界一流大學、高水準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擴大應用型、複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重視和支持民族教育發展,推進“雙語教學”。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發展繼續教育,建設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

第二節 大力促進教育公平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加快縮小教育差距。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統籌規劃學校佈局,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實行縣(市)域內城鄉中小學教師編制和工資待遇同一標準,以及教師和校長交流制度。取消義務教育階段重點校和重點班。新增高校招生計畫向中西部傾斜,擴大東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區招生規模,創新東西部高校校際合作機制。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逐步實行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健全國家資助制度,扶助經濟困難家庭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節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堅持德育為先、能力為重,改革教學內容、方法和評價制度,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建立國家義務教育品質基本標準和監測制度,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克服應試教育傾向。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職業教育培養模式,提高學生就業的技能和本領。全面實施高校本科教學品質和教學改革工程,健全教學品質保障體系。完善研究生培養機制。嚴格教師資質,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校長和教師專業化水準,鼓勵優秀人才終身從教。

第四節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

  改進考試招生辦法,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制度。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責任,加強省級政府教育統籌。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教育,落實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規範辦學秩序。擴大教育開放,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和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管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2012年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4%。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堅持服務發展、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創新機制、高端引領、整體開發的指導方針,加強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科學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第一節 突出培養造就創新型科技人才

  圍繞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以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為重點,造就一批世界水準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工程師和高水準創新團隊。創新教育方式,突出培養學生科學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創新能力。加強實踐培養,依託國家重大科研專案和重大工程、重點學科和重點科研基地、國際學術交流合作項目,建設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基地。注重培養一線創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積極引進和用好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第二節 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

  大力開發裝備製造、生物技術、新材料、航空航太、國際商務、能源資源、農業科技等經濟領域和教育、文化、政法、醫藥衛生等社會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統籌推進黨政、企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農村實用、社會工作等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現人才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整體素質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多樣化需求。

第三節 營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

  堅持党管人才原則。建立健全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體制機制。建立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推動人才管理部門職能轉變,規範行政行為,擴大和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深化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創新人才管理體制和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和激勵保障機制,營造尊重人才、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和充分發揮作用的社會環境。改進人才服務和管理方式,落實國家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推動人才事業全面發展。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堅持民生優先,完善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準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責,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縮小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

第一節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明確基本公共服務範圍和標準,加快完善公共財政體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強化基本公共服務績效考核和行政問責。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管理許可權,健全地方政府為主、統一與分級相結合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

第二節 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

  改革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引入競爭機制,擴大購買服務,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放寬市場准入,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增強多層次供給能力,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

第三十一章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堅持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健全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相結合的機制,創造平等就業機會,提高就業品質,努力實現充分就業。

第一節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小型微型企業,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創業規模。完善稅費減免、崗位補貼、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完善和落實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場地安排等鼓勵自主創業政策,促進各類群體創業帶動就業。建立健全政府投資和重大專案建設帶動就業機制。完善就業援助政策,多管道開發公益性崗位。鼓勵開展對外勞務合作。

第二節 加強公共就業服務

  健全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動就業資訊全國聯網,為勞動者提供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能力建設。對未能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新成長勞動力普遍實行勞動預備制培訓。足額提取並合理使用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鼓勵企業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加強創業培訓,將有創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人員納入培訓範圍。完善城鎮調查失業率統計,健全失業監測預警制度,開展就業需求預測。

第三節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用機制,建立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不斷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全面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規範勞務派遣用工。改善勞動條件,加快勞動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勞動定額標準管理。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

第三十二章 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

  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儘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第一節 深化工資制度改革

  按照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平等協商確定、政府監督指導的原則,形成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增長機制。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資訊發佈制度,積極穩妥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範圍。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加強對部分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準的雙重調控,縮小行業間工資水準差距。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完善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

第二節 健全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制度

  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公共資源出讓制度,建立國有土地、海域、森林、礦產等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全民共用機制,出讓收益主要用於公共服務支出。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範圍,提高上交比例,統一納入公共財政。完善股份制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分紅製度。創造條件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保障技術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應得份額。建立健全根據經營管理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制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嚴格控制職務消費。

第三節 加快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

  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合理調整個人所得稅稅基和稅率結構,提高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減輕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財產稅制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提高公共服務支出比重,加大社會保障投入,較大幅度提高居民轉移性收入。

第四節 整頓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政府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加快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清理規範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外收入、非貨幣性福利等。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清理規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加快收入資訊監測系統建設。建立收入分配統籌協調機制。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穩步提高保障水準。

第一節 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

  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實施城鎮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準,健全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失業、生育保險制度。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繼續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擴大彩票發行等管道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積極穩妥推進養老基金投資運營。

第二節 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管理,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準。加強城鄉低保與最低工資、失業保險和扶貧開發等政策的銜接。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準。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完善臨時救助制度,保障低保邊緣群體的基本生活。

第三節 積極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

  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逐步拓展社會福利的保障範圍,推動社會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逐步提高國民福利水準。堅持家庭、社區和福利機構相結合,逐步健全社會福利服務體系,推動社會福利服務社會化。加強殘疾人、孤兒福利服務。加強優撫安置工作。加快發展慈善事業,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積極培育慈善組織,落實並完善公益性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增加財政投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優先滿足群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

第一節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路。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擴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積極預防重大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逐步建立農村醫療急救網路。普及健康教育,實施國民健康行動計畫。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70%以上的城鄉居民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孕產婦死亡率降到22/10萬,嬰兒死亡率降到12%。。

第二節 加強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加強以縣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向農村和城市社區傾斜。大力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多管道補償機制,形成新的運行機制。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完善鼓勵全科醫生長期在基層服務政策,每萬人口全科醫師數達到2人。加快推行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形成各類城市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格局。完善區域衛生規劃,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放寬社會資本和外資舉辦醫療機構的准入範圍,形成多元辦醫格局。

第三節 健全醫療保障體系

  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及保障水準並縮小差距。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和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全面推進門診統籌。做好各項制度間的銜接,整合經辦資源,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加快實現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和醫療費用異地就醫結算。全面推進基本醫療費用即時結算,改革付費方式。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第四節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建立和完善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實現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建立基本藥物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提高基本藥物實際報銷水準。加強藥品生產管理,整頓藥品流通秩序,規範藥品集中採購和醫療機構合理用藥。

第五節 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的有效形式。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用人機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積極推進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為中心大力改進公立醫院內部管理,優化服務流程,規範診療行為,改善醫患關係,方便群眾就醫。推進註冊醫師多點執業,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注重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第六節 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

  堅持中西醫並重,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重視民族醫藥發展。發展中醫藥教育,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藥資源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推進品質認證和標準建設。醫療保障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要鼓勵中醫藥服務的提供和使用。

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準

  堅持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加快完善符合國情的住房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逐步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實現廣大群眾住有所居。

第一節 健全住房供應體系

  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導合理消費,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廉租住房制度。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中高收入家庭,實行租賃與購買商品住房相結合的制度。建立健全經濟、適用、環保和節約資源的住房標準體系,宣導符合國情的住房消費模式。

第二節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

  強化各級政府責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基本解決保障性住房供應不足的問題。多管道籌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規範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援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監管程式,嚴格規範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費標準。

第三節 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

  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和問責機制,把保障基本住房、穩定房價和加強市場監管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目標,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級人民政府負直接責任。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擴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健全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合理引導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修訂完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管理和擴大覆蓋範圍。加強市場監管,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快住房資訊系統建設,完善資訊發佈制度。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總量,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第一節 加強計劃生育服務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優惠政策體系,提高家庭發展能力。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獎勵金和特別扶助金的標準,擴大範圍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繼續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拓展服務範圍。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加大出生缺陷預防力度,做好健康教育、優生諮詢、高危人群指導、孕前篩查、營養素補充等服務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和農村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

第二節 促進婦女全面發展

  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實施婦女發展綱要,全面開發婦女人力資源,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就業創業,提高婦女參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能力。加強婦女勞動保護、社會福利、衛生保健、扶貧減貧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性別統計制度,改善婦女發展環境。嚴厲打擊暴力侵害婦女、拐賣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節 保障兒童優先發展

  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實施兒童發展綱要,依法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改善兒童成長環境,提升兒童福利水準,消除對女童的歧視,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加強嬰幼兒早期啟蒙教育和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切實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孤殘兒童、愛滋病孤兒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問題。嚴厲打擊拐賣兒童、棄嬰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節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社會養老服務,培育壯大老齡事業和產業,加強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興辦具有護理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拓展養老服務領域,實現養老服務從基本生活照料向醫療健康、輔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務、緊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便利化設施。開發利用老年人力資源。

第五節 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

  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為殘疾人生活和發展提供穩定的制度性保障。實施重點康復和托養工程、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和“陽光家園”計畫,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大力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生產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豐富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構建輔助器具適配體系,推進無障礙建設。制定和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第九篇 標本兼治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適應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新形勢,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社會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

第三十七章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

  堅持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統籌兼顧、動態協調的原則,完善社會管理格局,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形成社會管理和服務合力。

第一節 健全社會管理格局

  按照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能力建設。堅持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總攬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統籌各方,提高引領社會、組織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社會的能力。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服務型管理能力。發揮人民團體、基層自治組織、各類社會組織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協同作用,推進社會管理的規範化、專業化、社會化和法制化。廣泛動員和組織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培養公民意識,履行公民義務,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

第二節 創新社會管理機制

  加快構建源頭治理、動態管理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加強源頭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設,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防止和減少社會問題的產生;加強動態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溝通和協商,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加強應急處置,更加注重應急能力建設,有效應對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化解消極因素,激發社會活力。

第三十八章 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

  全面開展城市社區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第一節 完善社區治理結構

  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社區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完善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加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流動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積極培育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發揮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機構、駐區單位積極作用,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志願者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鼓勵因地制宜創新社區管理和服務模式。

第二節 構建社區管理和服務平臺

  健全基層管理和服務體系,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務職能。規範發展社區服務站等專業服務機構,有效承接基層政府委託事項。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整合人口、就業、社保、民政、衛生、文化以及綜治、維穩、信訪等管理職能和服務資源,加快社區資訊化建設,構建社區綜合管理和服務平臺。完善優秀人才服務社區激勵機制,推進社區工作人員專業化、職業化。加快建立政府投入與社會投入相結合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第三十九章 加強社會組織建設

  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

第一節 促進社會組織發展

  改進社會組織管理,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重點培育、優先發展經濟類、公益慈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城鄉社區社會組織。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和發展,強化行業自律,發揮溝通企業與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動政府部門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向社會組織開放更多的公共資源和領域,擴大稅收優惠種類和範圍。

第二節 加強社會組織監管

  完善法律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嚴格依法監管。建立社會組織監管機制和管理資訊平臺,制定社會組織行為規範和活動準則,提高政府監管效力。實行社會組織資訊公開和評估制度,完善失信懲罰機制,強化社會監管。引導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提高自律性。

第四十章 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第一節 拓寬社情民意表達管道

  完善公共決策的社會公示制度、公眾聽證制度和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擴大公眾參與程度。完善信訪工作機制,注重民意收集與資訊回饋,落實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信訪制度。發揮人民團體、行業協會、大眾傳媒等的社會利益表達功能,發揮互聯網通達社情民意新管道作用,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第二節 完善社會矛盾調解機制

  完善化解社會矛盾的領導協調、排查預警、疏導轉化、調解處置機制。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整合各方面力量,有效防範和化解勞動爭議、征地拆遷、環境污染、食品藥品安全、企業重組和破產等引發的社會矛盾。建立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群眾工作制度,依靠基層黨政組織、行業管理組織、群眾自治組織,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的作用,共同維護群眾權益,兼顧好各方面群眾關切,積極化解社會矛盾。

第四十一章 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

  適應公共安全形勢變化的新特點,推動建立主動防控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傳統方法與現代手段相結合的公共安全體系。

第一節 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制定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建立食品藥品品質追溯制度,形成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安全責任鏈。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強化快速通報和快速反應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監管執法,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繼續實施食品藥品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加強檢驗檢測、認證檢查和不良反應監測等食品藥品安全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加強基層快速檢測能力建設,整合社會檢測資源,構建社會公共檢測服務平臺。強化基本藥物監管,確保用藥安全。

第二節 嚴格安全生產管理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預防機制。加強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嚴格安全目標考核與責任追究。健全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嚴格安全許可。實行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和整改效果評價制度,深化煤礦、交通運輸等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防範治理粉塵與高毒物質等重大職業危害。開展安全科技攻關和裝備研發,規範發展安全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加強對中小企業安全技術援助和服務。加強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礦商貿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

第三節 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

  堅持預防與應急並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結構合理、反應靈敏、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的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提高危機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強化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以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軍隊為骨幹和突擊力量,以專家隊伍、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和志願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提高生命救治能力。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綜合管理,優化佈局和方式,統籌安排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建立健全應急教育培訓體系。完善特大災害國際救援機制。

第四節 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城鄉社區警務、群防群治等基層基礎建設,做好刑罰執行和教育矯治工作。完善和規範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廣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公共安全設施建設。建設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加強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幫教、管理和醫療工作,加大社會治安薄弱環節、重點地區整治力度。加強情報資訊、防範控制和快速處置能力,增強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保障能力。加強刑事犯罪預警工作,嚴密防範、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嚴格公正廉潔執法,提高執法能力、執法水準和執法公信力。

第十篇 傳承創新 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弘揚中華文化,建設和諧文化,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發揮文化引導社會、教育人民、推動發展的功能,增強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

第四十二章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

  全面持續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為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節 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

  加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宣導愛國守法、敬業誠信和勤儉節約,構建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和行為規範。深入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

第二節 拓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弘揚科學精神,加強人文關懷,注重心理疏導,培育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社會心態。提倡修身律己、尊老愛幼、勤勉做事、平實做人,推動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氛圍。強化職業操守,支持創新創業,鼓勵勞動致富,發揚團隊精神。廣泛開展志願服務,建立完善社會志願服務體系。

第三節 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

  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為青少年營造健康成長的空間。加強青少年文化活動場所建設,創造出更多青少年喜聞樂見、益智益德的文化作品,廣泛開展面向青少年的各類文化體育活動。積極宣導企業文化建設,深化文明城市創建活動,推進農村鄉風文明建設。切實加強文化市場監管,有效遏制違法有害資訊傳播。綜合運用經濟、教育、法律、行政、輿論手段,引導人們知榮辱、講正氣、盡義務,形成扶正祛邪、懲惡揚善的社會風氣。

第四十三章 推進文化創新

  適應群眾文化需求新變化新要求,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使精神文化產品和社會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第一節 創新文化內容形式

  立足當代中國實踐,傳承優秀民族文化,借鑒世界文明成果,反映人民主體地位和現實生活,創作生產更多思想深刻、藝術精湛、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精品,扶持體現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重大文化項目,研究設立國家藝術基金,提高文化產品品質。推進學科體系、學術觀點、科研方法創新,大力推進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建設,實施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

第二節 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加快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探索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制。深入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促進文化產品和要素在更大範圍內合理流動。加快推進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業特點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快完善版權法律政策體系,提高版權執法監管能力,嚴厲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為。

第四十四章 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

  堅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

第一節 大力發展文化事業

  增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公共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向社會開放。鼓勵扶持少數民族文化產品創作生產。注重滿足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務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以農村基層和中西部地區為重點,繼續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善農村文化基礎設施,支援老少邊窮地區建設和改造文化服務網路。完善城市社區文化設施,促進基層文化資源整合和綜合利用。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加強重要新聞媒體建設,重視互聯網等新興媒體建設、運用、管理,把握正確輿論導向,提高傳播能力。加強文物、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非物質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保護,拓展文化遺產傳承利用途徑。依法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建立國家文化藝術榮譽制度。

第二節 加快發展文化產業

  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加強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推進文化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演藝娛樂、數位內容和動漫等重點文化產業,培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文化企業跨地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經營和重組,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準。推進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推進文化科技創新,研發制定文化產業技術標準,提高技術裝備水準,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發展新興文化產業。加快中西部地區中小城市影院建設。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以多種形式進入文化產業領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產業格局。構建以優秀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的對外開放格局,積極開拓國際文化市場,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強中華文化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提升國家軟實力。

第十一篇 改革攻堅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以更大決心和勇氣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更加重視改革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明確改革優先順序和重點任務,深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尊重群眾首創精神,大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

第四十五章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營造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環境。

第一節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健全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促進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實現整體上市,不具備整體上市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要加快股權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國有獨資的國有大型企業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推進鐵路、鹽業等體制改革,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穩步開展輸配分開試點。繼續推進電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穩步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壟斷行業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

第二節 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堅持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完善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和國有企業監管體制機制。探索實行公益性和競爭性國有企業分類管理。健全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國有資本收益。完善國有金融資產、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和自然資源資產監管體制。

第三節 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消除制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全面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業和領域,市場准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要公開透明,不得對民間資本單獨設置附加條件。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企業通過參股、控股、並購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完善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律制度,優化外部環境,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服務、指導和規範管理。改善對民間投資的金融服務。切實保護民間投資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六章 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按照轉變職能、理順關係、優化結構、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第一節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健全政府職責體系,提高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水準,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仲介組織分開,調整和規範政府管理的事項,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繼續優化政府結構、行政層級、職能責任,堅定推進大部門制改革,著力解決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政出多門問題。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縣(市)的體制。完善公務員制度。深化各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體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

第二節 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完善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諮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決策程式,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要廣泛徵詢意見,充分協商和協調。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要認真進行專家論證、技術諮詢、決策評估。對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要實行公示、聽證等制度。嚴格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完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第三節 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制度

  建立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實行內部考核與公眾評議、專家評價相結合的方法,發揮績效評估對推動科學發展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健全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度。強化審計監督。推行行政問責制,明確問責範圍,規範問責程式,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和糾錯改正機制,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第四節 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嚴格認定標準和範圍,對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規範轉制程式,完善過渡政策,將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為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繼續保留的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推進人事管理、國有資產和財政支援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第四十七章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完善預算制度和稅收制度,積極構建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

第一節 深化財政體制改革

  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權基礎上,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完善分稅制。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別是均衡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調減和規範專項轉移支付。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體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制度。

第二節 完善預算管理制度

  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完善公共財政預算,細化政府性基金預算,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基礎上研究編制社會保障預算,建立健全有機銜接的政府預算體系。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制度,強化預算支出約束和預算執行監督,健全預算公開機制,增強預算透明度。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及國債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政府會計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

第三節 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

  按照優化稅制結構、公平稅收負擔、規範分配關係、完善稅權配置的原則,健全稅制體系,加強稅收法制建設。擴大增值稅徵收範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合理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稅率結構和徵稅環節。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機制。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推進資源稅和耕地佔用稅改革。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許可權。

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全面推動金融改革、開放和發展,構建組織多元、服務高效、監管審慎、風險可控的金融體系,不斷增強金融市場功能,更好地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服務。

第一節 深化金融機構改革

  繼續深化國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機構改革,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強化內部治理和風險管理,提高創新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繼續深化國家開發銀行改革,推動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改革,研究推動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繼續推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促進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規範發展。強化保險機構的創新服務能力和風險內控能力,加強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深化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提高資金運作水準。促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積極穩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

第二節 加快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

  大力發展金融市場,繼續鼓勵金融創新,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拓寬貨幣市場廣度和深度,增強流動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發審制度市場化改革,規範發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場,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擴大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加快發展場外交易市場,探索建立國際板市場。積極發展債券市場,完善發行管理體制,推進債券品種創新和多樣化,穩步推進資產證券化。推進期貨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促進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健康發展,規範發展私募基金市場。加強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完善市場法律法規。繼續推動資產管理、外匯、黃金市場發展。

第三節 完善金融調控機制

  優化貨幣政策目標體系,健全貨幣政策決策機制,改善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和環境。構建逆週期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預警體系、評估體系和處置機制。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加強金融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建設。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進外匯儲備經營管理,拓寬使用管道,提高收益水準。

第四節 加強金融監管

  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機制,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健全金融監管機構之間以及與宏觀調控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強化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責任。制定跨行業、跨市場金融監管規則,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規。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範發展信用評級機構。參與國際金融準則修訂,完善我國金融業穩健標準。加強與國際組織和境外監管機構的國際合作。維護國家金融穩定和安全。

第四十九章 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建立健全能夠靈活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促進結構調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第一節 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繼續推進水價改革,完善水資源費、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和城市供水價格政策。積極推進電價改革,推行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和競價上網試點,完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改革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積極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積極推進市場化改革。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係。按照價、稅、費、租聯動機制,適當提高資源稅稅負,完善計征方式,將重要資源產品由從量定額徵收改為從價定率徵收,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第二節 推進環保收費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制度,提高排汙費徵收率。改革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適度提高垃圾處理費標準和財政補貼水準。完善汙水處理收費制度。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選擇防治任務繁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徵環境保護稅,逐步擴大徵收範圍。

第三節 建立健全資源環境產權交易機制

  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健全礦業權和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規範發展探礦權、採礦權交易市場,發展排汙權交易市場,規範排汙權交易價格行為,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環境產權有序流轉和公開、公平、公正交易。

第十二篇 互利共贏 提高對外開放水準

  適應我國對外開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資為主轉向進口和出口、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並重的新形勢,必須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不斷拓展新的開放領域和空間,擴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匯合點,完善更加適應發展開放型經濟要求的體制機制,有效防範風險,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

第五十章 完善區域開放格局

  堅持擴大開放與區域協調發展相結合,協同推動沿海、內陸、沿邊開放,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協作、均衡協調的區域開放格局。

第一節 深化沿海開放

  全面提升沿海地區開放型經濟發展水準,加快從全球加工裝配基地向研發、先進製造和服務基地轉變。率先建立與國際化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增強區域國際競爭軟實力。推進服務業開放和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吸引國際服務業要素集聚。深化深圳等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加快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建設。

第二節 擴大內陸開放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為依託,以各類開發區為平臺,加快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發揮資源和勞動力比較優勢,優化投資環境,擴大外商投資優勢產業領域,積極承接國際產業和沿海產業轉移,培育形成若干國際加工製造基地、服務外包基地。推進重慶兩江新區開發開放。

第三節 加快沿邊開放

  發揮沿邊地緣優勢,制定和實行特殊開放政策,加快重點口岸、邊境城市、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和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加強基礎設施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發展面向周邊的特色外向型產業群和產業基地,把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建成向東北亞開放的重要樞紐,把新疆建成向西開放的重要基地,把廣西建成與東盟合作的新高地,把雲南建成向西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不斷提升沿邊地區對外開放的水準。

第五十一章 優化對外貿易結構

  繼續穩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推動外貿發展從規模擴張向品質效益提高轉變、從成本優勢向綜合競爭優勢轉變。

第一節 培育出口競爭新優勢

  保持現有出口競爭優勢,加快培育以技術、品牌、品質、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提升勞動密集型出口產品品質和檔次,擴大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完善政策措施,促進加工貿易從組裝加工向研發、設計、核心元器件製造、物流等環節拓展,延長國內增值鏈條。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和功能,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向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集中。鼓勵企業建立國際行銷網路,提高開拓國際市場能力。積極開拓新興市場,推進出口市場多元化。

第二節 提升進口綜合效應

  優化進口結構,積極擴大先進技術、關鍵零部件、國內短缺資源和節能環保產品進口,適度擴大消費品進口,發揮進口對宏觀經濟平衡和結構調整的重要作用,優化貿易收支結構。發揮我國巨大市場規模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促進進口來源地多元化。完善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機制,有效利用國際資源。

第三節 大力發展服務貿易

  促進服務出口,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提高服務貿易在對外貿易中的比重。在穩定和拓展旅遊、運輸、勞務等傳統服務出口同時,努力擴大文化、中醫藥、軟體和資訊服務、商貿流通、金融保險等新興服務出口。大力發展服務外包,建設若干服務外包基地。擴大金融、物流等服務業對外開放,穩步開放教育、醫療、體育等領域,引進優質資源,提高服務業國際化水準。

第五十二章 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

  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並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

第一節 提高利用外資水準

  優化結構,引導外資更多投向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投向中西部地區。豐富方式,鼓勵外資以參股、並購等方式參與境內企業兼併重組,促進外資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發展。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先進技術,鼓勵外資企業在華設立研發中心,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理念、制度、經驗,積極融入全球創新體系。優化投資軟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做好外資並購安全審查。有效利用國外優惠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完善外債管理。

第二節 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

  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各類所有制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深化國際能源資源開發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援在境外開展技術研發投資合作,鼓勵製造業優勢企業有效對外投資,創建國際化行銷網路和知名品牌。擴大農業國際合作,發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積極開展有利於改善當地民生的項目合作。逐步發展我國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提高國際化經營水準。做好海外投資環境研究,強化投資項目的科學評估。提高綜合統籌能力,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加強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宏觀指導和服務。加快完善對外投資法律法規制度,積極商簽投資保護、避免雙重徵稅等多雙邊協定。健全境外投資促進體系,提高企業對外投資便利化程度,維護我國海外權益,防範各類風險。“走出去”的企業和境外合作專案,要履行社會責任,造福當地人民。

第五十三章 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區域合作

  擴大同發達國家的交流合作,增進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準。深化同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和務實合作,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共同發展繁榮。加強同發展中國家的團結合作,深化傳統友誼,維護共同利益。積極開展多邊合作。

  推動國際經濟體系改革,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積極參與二十國集團等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合作,推動建立均衡、普惠、共贏的多邊貿易體制,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積極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促進國際貨幣體系合理化。加強與主要經濟體宏觀經濟政策協調。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的修訂制定,在國際經濟、金融組織中發揮更大作用。

  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進一步加強與主要貿易夥伴的經濟聯繫,深化同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務實合作。利用亞太經合組織等各類國際區域和次區域合作機制,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區域合作。加強南南合作。優化對外援助結構,創新對外援助方式,增加對發展中國家民生福利性項目、社會公共設施、自主發展能力建設等領域的經濟和技術援助。

第十三篇 發展民主 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

  堅持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第五十四章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管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支持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職權。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支援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支援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鼓勵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投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做好僑務工作,支持海外僑胞、歸僑僑眷關心和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與和平統一大業。

第五十五章 全面推進法制建設

  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重點加強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以及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立法。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廉潔執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範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實施“六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學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強法律援助。加強人權保障,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

第五十六章 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為重點,扎實推進政風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嚴格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嚴格管理,認真落實領導幹部收入、房產、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定期報告制度。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和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開展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合作。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從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出發,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和祖國和平統一大業,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合作,推進海峽兩岸經濟關係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共同努力。

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門充分發揮優勢,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第一節 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

  繼續支持香港發展金融、航運、物流、旅遊、專業服務、資訊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務業,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支持香港發展高價值貨物存貨管理及區域分銷中心,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增強金融中心的全球影響力。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加快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

第二節 支持港澳培育新興產業

  支持港澳增強產業創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支援香港環保、醫療服務、教育服務、檢測和認證、創新科技、文化創意等優勢產業發展,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範圍。支持澳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加快發展休閒旅遊、會展商務、中醫藥、教育服務、文化創意等產業。

第三節 深化內地與港澳經濟合作

  加強內地和香港、澳門交流合作,繼續實施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深化粵港澳合作,落實粵港、粵澳合作框架協定,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支持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資源和服務為支撐的金融合作區域,打造世界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構建現代流通經濟圈,支持廣東在對港澳服務業開放中先行先試,並逐步將先行先試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區。加快共建粵港澳優質生活圈步伐。加強規劃協調,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的交通運輸體系。加強內地與港澳文化、教育等領域交流與合作。

第五十八章 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

  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八項主張,全面貫徹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和六點意見,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鞏固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基礎,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努力加強兩岸文化、教育、旅遊等領域交流,積極擴大兩岸各界往來,持續推進兩岸交往機制化進程,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第一節 建立健全兩岸經濟合作機制

  積極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和兩岸其他協定,推進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後續協商,促進兩岸貨物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

第二節 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

  擴大兩岸貿易,促進雙向投資,加強新興產業和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合作,推動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明確兩岸產業合作佈局和重點領域,開展雙方重大專案合作。推進兩岸中小企業合作,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加強兩岸在知識產權保護、貿易促進及貿易便利化、海關、電子商務等方面的合作。積極支持大陸台資企業轉型升級。依法保護臺灣同胞正當權益。

第三節 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充分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在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試作用,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發揮福建對台交流的獨特優勢,提升台商投資區功能,促進產業深度對接,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推進廈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支援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經濟發展。

第十五篇 軍民融合 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著眼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實現富國和強軍的統一。

第五十九章 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堅持以毛澤東軍事思想、鄧小平新時期軍隊建設思想、江澤民國防和軍隊建設思想為指導,把科學發展觀作為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要指導方針,著眼履行新世紀新階段軍隊歷史使命,以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為統攬,以推動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戰鬥力生成模式為主線,全面加強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

  加強軍隊思想政治建設,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堅持人民軍隊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揚聽党指揮、服務人民、英勇善戰的優良傳統,培育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進一步拓展和深化軍事鬥爭準備,以提高基於資訊系統的體系作戰能力為根本著力點,深入推進軍事訓練轉變,堅持科技強軍,加強國防科研和武器裝備建設,加快全面建設現代後勤步伐,加緊培養新型高素質軍事人才,提高以打贏資訊化條件下局部戰爭能力為核心的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加強科學管理,積極穩妥地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優化領導管理體制,健全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推動軍事理論、軍事技術、軍事組織、軍事管理創新。建設現代化武裝員警力量,增強執勤處突和反恐維穩能力。加強後備力量建設,鞏固軍政軍民團結。

第六十章 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

  堅持國家主導、制度創新、市場運作、軍民相容原則,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充分依託和利用社會資源,提高國防實力和軍事能力,大力推進軍地資源開放共用和軍民兩用技術相互轉移,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滿足打贏資訊化條件下局部戰爭需要的中國特色軍民融合式發展體系。

  建立和完善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軍隊人才培養體系和軍隊保障體系。建設先進的國防科技工業,優化結構,增強以資訊化為導向、以先進研發製造為基礎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約科研生產的基礎瓶頸,推動武器裝備自主化發展。完善武器裝備採購制度。改進軍隊人才征招選拔,完善從地方直接徵召各類人才的政策制度。完善退役軍人安置政策,加強退役軍人培訓和就業安置工作。穩步推進以生活保障、通用物資儲備、裝備維修等為重點的軍隊保障社會化改革,形成與國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體系相適應的軍隊職工管理制度,建立軍民結合的軍事物流體系和軍地一體的戰略投送力量體系。

  堅持經濟建設貫徹國防需求,加大重大基礎設施和海洋、空天、資訊等關鍵領域軍民深度融合和共用力度,完善政策機制和標準規範,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良性互動。強化全民國防觀念,健全國防動員體系,加強人民武裝、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交通戰備建設和國防教育,增強國防動員平時服務、急時應急、戰時應戰的能力。

第十六篇 強化實施 實現宏偉發展藍圖

  本規劃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舉全國之力,集全民之智,實現未來五年宏偉發展藍圖。

第六十一章 完善規劃實施和評估機制

  推動規劃順利實施,主要依靠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各級政府要正確履行職責,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引導調控社會資源,保障規劃目標和任務的完成。

第一節 明確規劃實施責任

  本規劃提出的預期性指標和產業發展、結構調整等任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各級政府要通過完善市場機制和利益導向機制,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體制環境和法治環境,打破市場分割和行業壟斷,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市場主體行為與國家戰略意圖相一致。

  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和公共服務領域的任務,是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承諾。主要約束性指標要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任務,要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主要通過政府運用公共資源全力完成。

第二節 強化政策統籌協調

  圍繞規劃提出的目標和任務,加強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統籌協調,注重政策目標與政策工具、短期政策與長期政策的銜接配合。按照公共財政服從和服務於公共政策的原則,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和政府投資結構,逐步增加中央政府投資規模,建立與規劃任務相匹配的中央政府投資規模形成機制,重點投向民生和社會事業、農業農村、科技創新、生態環保、資源節約等領域,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區和老少邊窮地區。

第三節 實行綜合評價考核

  加快制定並完善有利於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和具體考核辦法,弱化對經濟增長速度的評價考核,強化對結構優化、民生改善、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等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政府領導班子調整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

第四節 加強規劃監測評估

  完善監測評估制度,加強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加強服務業、節能減排、氣候變化、勞動就業、收入分配、房地產等方面統計工作,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跟蹤分析。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規劃相關領域實施情況的評估,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檢查。規劃主管部門要對約束性指標和主要預期性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並向國務院提交規劃實施年度進展情況報告,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在規劃實施的中期階段,由國務院組織開展全面評估,並將中期評估報告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需要對本規劃進行調整時,國務院要提出調整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第六十二章 加強規劃協調管理

  推進規劃體制改革,加快規劃法制建設,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為統領,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區域規劃、城市規劃為支撐,形成各類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完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的編制程式,健全責任明確、分類實施、有效監督的實施機制。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組織編制一批國家級專項規劃特別是重點專項規劃,細化落實本規劃提出的主要任務。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形成落實本規劃的重要支撐和抓手。

  地方規劃要切實貫徹國家戰略意圖,結合地方實際,突出地方特色。要做好地方規劃與本規劃提出的發展戰略、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的協調,特別要加強約束性指標的銜接。

  加強年度計畫與本規劃的銜接,對主要指標應當設置年度目標,充分體現本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年度計畫報告要分析本規劃的實施進展情況,特別是約束性指標的完成情況。

  全國各族人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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