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呂祖謙的儒(理)學、法理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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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呂祖謙的儒(理)學、法理學
圖像
呂祖謙.jpg
大綱
序 章 宇宙觀、人生觀
第一章 理學之呂學,君子以朋友講習
第二章 鵝湖會精神:以廣大為心,公平觀理,求同存異
第三章 理
第四章 心•涵養
第五章 功、用及踐履
第六章 文學與載道
第七章 訟、法、官箴

待續.....

編著
呂榮海 律師

第三章 理

(編者注)
「你講不講理?」、「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已成人們口頭禪,可見世人無形中受理學影響甚深!因此,雖曰「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然而,至少相對之各方都應講理,爰輯呂祖謙關於理學之言論。

理運用於法學上,不只是法理,還包括事理及證據,誠如1977年陳傳岳大律師教余「你法理沒問題,須加強事理」,會事理與法理同重也。尤其,當法無規定或有解釋空間及自由心證之空間時,更應明事理。甚至,理想之法律本身亦係依理而制定。違反事理之法律為惡法,應予修訂。法律係蔚理而存在。

(一)天理之真在

1、天大無外
天者,人之所不能外也。信者固信,不信者亦信;從者固從,不從者亦從。使不信者果能不信,是可外也,可外非天也;使不從者果能不從,是可外也,可外非天也…(東萊博議,卷十二,第6篇「魯饑而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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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理之真在
觀治不若觀亂,觀美不若惡。自古及今,蹂踐殘賊而終不可亡者,乃天理之真在也。登唐虞之朝者,舉目皆德政,陪洙泗之席者,入耳皆德音;縱橫交錯,無非此理;左顧右盼,應接不暇,果何自以窺天理之真在哉?至於居亂世,遇惡人,所見者莫匪橫逆,所聞者莫匪詖淫,所謂天理疑若殄滅而靡有孑遺矣,然橫逆詖淫之中,天理間發,時見一斑,豈非是理之真在歟?

我生不有命在天?紂之所以拒祖伊也,人皆知其託辭也。託則託矣,然「天」之一言,胡為而忽出於紂之口哉?「何適而無道?」跖之所以答其徒也,人皆知其託辭也,託則託矣,然「道」之一言,胡為而忽出於跖之口哉?紂身與天違,而口忽言天;跖身與道違,而口忽言道,噫!不如是,何以知是理之果不可亡歟?善觀理者,於此所以深致其觀也(東萊博議,卷十一,第6篇「秦取梁新里」)

3、天下之甚可畏者,莫大於理
天下之甚可畏者,莫大於理(東萊博議,卷五,第5篇「辛伯諌周公黑肩」)

4、有實理,然後有實心、實事
有實理然後有實心,有實心然後有實事,豈有借虛說而能收實效者耶? (東萊博議,卷十九,第4篇「楚范巫矞似謂成王子玉子西皆強死」)

(二)理一分殊

5、理之在天下,猶元氣之在萬物也。一氣之春,播於品物,其根其莖,其枝其葉,其華其色,其芬其臭,雖有萬而不同,然曷嘗有二氣哉?理之在天下,遇親則為孝,遇君則為忠,遇兄弟則為友,遇朋友則為義,遇宗廟則為敬,遇軍旅則為肅,隨一事而得一名,名雖至於千萬,而理未嘗不一也。氣無二氣,理無二理,然物得氣之偏,故其理亦偏,人得氣之全,故其理亦全。惟物得其偏,故蕕之不能為薫,荼之不能為薺,松之不能為柏,李之不能為桃,各守其一而不能相通者,非物之罪也,氣之偏也。至於人則全受天地之氣,全得天地之理,今反守一善而不能相推,豈非人之罪哉?...( 東萊博議,卷三,第2篇「潁考叔爭車」)

6、貫之以理,則一而已,千殊萬別,無二類也
一氣運行乎天地之間,災祥祲兆,未始不以其類應也,麗於上,峙於下,群於中,同本同生,同體同流,未有一物之不類,未有一物之不應,類乎類乎,其天地萬物之樞乎。

有明類,有晦類,有旁類,有互類,有遠類,有反類…貫之以理,則一而已矣。千妍萬醜,無二鏡也;千柯萬葉,無二木也,千殊萬別,無二類也,一而萬,萬而一者也,貫一理而通之者,聖人也…(東萊博議,卷十一,第3篇「沙麓崩」)

7、自絕天理,天理不絕,天理與乾坤周流而不息
物之逆其天者,其終必還…,有限之力,豈能勝無窮之天也耶?子之於父母,天也。雖天下之大惡,其天未嘗不存也。莊公怒其弟,而上及其母,囚之城潁,絕滅天理,居之不疑…居無幾何,而遽悔焉,是悔也,果安從而生哉?蓋莊公自絕天理,天理不絕莊公,一朝之忿,赫然勃然,若可以勝天。然忿戾之時,天理初無一毫之損也,特暫為血氣所蔽耳。血氣之忿,猶溝澮焉,朝而盈,夕而涸,而天理則與乾坤周流而不息也。忿心稍衰,愛親之念油然自還而不能已…(東萊博議,卷一,第2篇「潁考叔還武姜」)

8、天下之理,有通有塞
天下之理,有通有塞(東萊博議,卷十二,第1篇「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

9、至理之所在,可以心遇而不可力求
至理之所在,可以心遇而不可力求。斷編遺簡,呻吟諷誦,越宿已有遺落,至於塗歌里誦,偶入吾耳,則雖終身而不忘。天下之理,固眩於求而真於遇也。理有觸於吾心,無意而相遭,無約而相會,油然自生,雖吾不能以語人,況可以力求乎?…聖人欲以『詩』之平易而救五經之支離也,孰知後反以五經之支離而變『詩』之平易乎?…(東萊博議,卷十三,第6篇「晉文公秦穆公賦詩」)

10、理有常然,事有適然
理有常然,而事有適然,因適然之事,而疑常然之理,智者不由也。歷數天下之事,出於常然者十之九,出於適然者百之一,以一廢百矣可哉?父子天性也,父不以嘗有商般而疑其子;兄弟,天倫也,兄不以嘗有蔡霍而疑其弟。相雖有莾,而古今之廊廟未嘗無相;將雖有卓,而古今之邊閫未嘗無將。苟持不必然之事,而奪必然之理,則物物可畏,人人可防,其心焦然,無須臾寧矣。(東萊博議,卷二十二,第4篇「楚鬬克公子作亂」)

(三)理未易察

11、善未易明,理未易察
善未易明,理未易察,吾儕所當兢兢者。此間幸張丈鄰牆,得以講磨。此公學問端的親切,而中無私主,進進不已,甚恨吾兄不得親近之也。(《與劉子澄》,東萊呂太史別集卷第九,呂祖謙全集,第一冊,454頁)

12、近理而非,最難辨
天下之言,有近理而非者,此最難辨(麗澤論說集錄卷第八,門人集錄史說,219頁,呂祖謙全集,第二冊,浙江古籍出版社)

13、見一事得一理,非善觀事者
見一事而得一理,非善觀事者也;聞一語而得一意,非善報語者也。理本無間,一事通則萬事皆通,意本無窮,一意解則千語皆解。圯上之書一編耳,尺簡寸牘所載幾何?豈能盡括車壘輿地之形,預數嬴項韓彭之難哉?然子房得之,則問羊知馬,覘影知形,迎閱而群策鋒起,隨諷而眾譏叢生,此所以能用有限之書,對無窮之變也…(東萊博議,卷二十,第2篇「隨會料晉師」)

(四)勿藉理以逞怨

14、勿藉理以逞怨
是非無兩立之理,賞者是,則不賞者非;賞者非,則不賞者是。今推既咎文公之濫賞,又咎文公之不賞,此近於人情乎?吾是以知推之言,特借理而逞怨也(東萊博議,卷十四,第1篇「介之推不言祿」)

15、聚散,理之常
有聚則有散,理之常也(麗譯論說集錄卷第九,門人所記雜說一,242頁,呂祖謙全集第二冊,浙江古籍出版社)

(五)理一,未嘗無對

16、理一,未嘗無對
理一而已矣。理雖一,然有乾即有坤,未嘗無對也。猶有形則有影,有聲則有響,一而二,二而一者也(麗澤論說集錄卷第一,門人集錄易說上,7頁,呂祖謙全集,第二冊,浙江古籍出版社)

17、天下事,必有對
天下事,必有對。盛者衰之對,強者弱之對(麗澤論說集錄卷第二,門人集錄易說上,75頁,呂祖謙全集,第二冊,浙江古籍出版社)

(六)天理常在人欲中

18、天理常在人欲中未嘗離也,不憂良心之不生,而憂良心之不繼
天理常在人欲中未嘗須臾離也…與生俱生者謂之良心,毀之而不能消,背之而不能遠。雖甚無道之人,是心或一日而數起也。是心既起,有以繼之,則為君子;無以繼之,則為小人。繼與不繼,而君子小人分焉。故學者不憂良心之不生,而憂良心之不繼。(東萊博議,卷十一,第6篇「秦取梁新里」)

(七)理與勢、人權

19、(附錄)理與勢最尊
天地間唯理與勢為最尊,雖然,理又尊之尊也。廟堂之上言理,則天子不得以勢相奪。即相奪焉,而理則常伸於天下萬世。故勢者,帝王之權也,理者,聖人之權也。帝王無聖人之理,則其權有時而屈。然則理也者,又勢之所恃以為存亡者也。(明‧呂坤‧呻吟語卷一,呂坤全集(中),646頁)

(編者注)
在封建、皇權極盛、沒有人權的明代,呂坤能講「天子不得以勢相奪」,相當不容易,甚至直到清末,理學家焦循(1763~1820)仍指呂坤此說「此真邪說也!孔子自言事君盡禮,未聞持理以與君抗者。呂氏此言,亂臣賊子之萌也。」(焦循《論語通釋》第十二章,第二條末段,轉引自胡適‧戴東原的哲學,第99頁,遠流版)。編者按:儒學、理學傳二千年,有以「仁政」在已經形成「專制君權」的體制中制衡君權(心)及勸君行仁政之正面功能,猶有不足,乃有近代變法,以民主、法治、憲法、人權限制權力。

20、(附錄)民為貴,君為輕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下))

21、(附錄)得罪理更沒處存身
得罪於法,尚可逃避;得罪於理,更沒處存身。只我底心,便放不過我。是故君子畏理甚於畏法。(呻吟語卷一,呂坤全集(中),614頁,中華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