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張學海堅定的和平之路-援救泰國台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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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海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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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美國世界和平聯盟總會長
泰國外交部頒授"泰國之友"

編著
張學海堅定的和平之路-援救泰國台囚(上)
張學海堅定的和平之路-援救泰國台囚(下)

張學海堅定的和平之路-援救泰國台囚(下)

一路走來,法促會張學海理事長已經創造了許多第一的紀錄,令人刮目相看。他是泰國監獄台囚案,台灣第一位進入泰國監獄探望台籍服刑人的台灣和平服務工作者,並且是第一位深入泰國監獄參觀各項設施的人。同時也是第一位被准許在泰國監獄拍攝的台灣工作者。他也是第一位安排台灣記者團進入泰國監獄訪問台籍服刑人、典獄長的人。而且,在長期努力下,2010年1月26日,台灣第一位在泰國的受刑人「蘇相如」獲得假釋,也是全世界的第一位案例。

張理事長語重心長的表示:台泰二國沒有邦交,身為NGO組織的一份子,只能盡最大的力量協助政府拓展國民外交,並透過國外NGO的組織,將台灣對非邦交國家所做的和平援助工作予以宣導,一來有助於提升台灣對外之形象,同時有利結合國際NGO組織聯盟,以促進全球和平。

第一位獲得假釋的台灣受刑人蘇相如寫給張學海理事長的感謝函

在泰國服刑了二十三年,我是很幸運的終於能夠成為第一個獲得假釋成功的台灣受刑人。然而在我的後頭仍有多位服刑超過十八年乃至二十年的同鄉獄友們,但不知他們是否也能很幸運的和我一樣能如願以償的獲得假釋成功呢?

因為我的假釋案,起初是先被泰國政府駁回,後經我向駐泰代表處反映沒有結果之後,我再向台灣法治促進會的張學海先生陳情,請求協助,經張理事長的不懈努力終將我的假釋請願得到圓滿的結果。

起初請願案被駁回的理由是:由於台泰方面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基於以上情由我個人認為,倘若駐外單位在某些事務處理上遇到阻礙時,不妨也可以虛心接納,並誠懇借助於民間團體的力量,能相輔相成的把事情處理的更完美,例如個人這次能假釋成功就是最好的一個寫照。台灣法治促進會張理事長以他關懷泰國服刑人十多年豐富經驗,再加上與泰國駐台代表處,以及和泰國政府部門建立長期的友誼才能援助成功。

因為當初我的假釋案被駁回之後,我認為這本是我應該得到的權益沒理由被駁回,因此,我寫信向我駐泰代表處及國內的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先生投訴,請求關切我本該享有的司法權益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問題。

經張學海先生五個月幾度前來拜會泰國外交部司長與副司長、憲法法庭、獄政廳長與副廳長、國家人權委員會會長及多位委員…等單位經溝通協調後達成共識,張理事長於去年11月23日告知我駐泰代表處副代表及行政組同仁,再由代表處11月25日向獄政廳確認。終將胎死腹中的假釋案又起死回生的再開會重新審查,終於在今年01月14日通過了的假釋請願案。01月15日一大早張理事長親自來到監獄告訴我這個等待已久的天大好消息,我感動得流下男兒淚,感謝張理事長為完成此一「不可能任務」任勞任怨任謗的功德。張理事長01月17日正式通知我駐泰代表處副代表這件好消息,01月18日下午行政組同仁也來到監獄再告訴我好消息。

張學海(援救泰國台囚3).jpg

01月26日我重獲自由跨出監獄大門重新呼吸到第一口自由的空氣之時,我當時的意念就是監牢這種鬼地方我再也不會踏進來的。在異國的牢房裡苦熬了二十多年讓我深深的體會到「人身的自由是多麼的可貴啊!」同時也藉此機會奉勸人們,千萬不要心存僥倖的心裡向任何的法律挑戰,法網是疏而不漏的,奉勸國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憾事不要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我在異國牢房裡長年的在承受熬苦就是一面最好的鏡子,雖然重獲新生,但在我心歷路程的內心中還是無法得到平衡的,因為畢竟我是被關押了二十三年後的今天才獲得假釋出獄的。本來依照換囚協議我只要服刑滿八年後即可被遣送回國的,如今獲得假釋是比預計遲了十五年才能回復到自由之身,所以感到悲哀的是,為什麼身為台灣人(如我)卻要平白的比別人家多坐那十五年,甚至更長刑期的牢呢?同時我也要為在泰國服刑中的同鄉獄友們叫屈,因為他們至今仍無法亨有本應該得到的司法權益(指依照換囚協議滿八年後即可遣送回國),我最能理解仍在服刑中的台灣受刑人的心境,他們是那麼的殷切期盼政府能儘快的落實簽定所謂的:換囚協議。因為換囚協議對台灣服刑人來說是能儘早獲得釋放的唯一捷徑。但是政府一直以來沒給我們很明確的答案。

在泰國近七十幾個國家的外國服刑人中也唯獨台灣服刑人是暫時還無法得到,以人道為考量的換囚協議,為免台灣服刑人客死異鄉的恐懼,期盼馬政府能儘早落實簽定所謂的:換囚協議。如斯:台灣服刑人則甚幸!

依據報導總統府即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們這群來自本國的海外服刑人亦期盼在該委員會成立之時,是否也能特別成立一個針對海外服刑人的工作小組:能為仍在泰國服刑中的國人保障人權爭取國際司法權益,諸如:能促成簽署換囚協議的人道工程,以及協助台灣受刑人辦理泰皇特赦或是假釋,當然我們是期盼其成並歡迎有國際人權工作實務經驗的人來執掌該小組的人權工作,因為「人權不是空談理論,而是要實際的踐履」,我相信人間有溫暖,希望國人能繼續的給予在泰國近二佰位的台灣服刑人深切的寄予同情及關懷。

同時也請馬總統針對這次我的案件終於能獲得成功的寶貴經驗,台灣法治促進會張理事長本於在台灣與泰國長達十多年來的人道援助工作所作貢獻,充分獲得泰國政府的肯定才能有突破性的成果,可見類似「無任所大使」的功能有很大的影響力。

最後,我為感謝張理事長長達十多年來的全力協助,在1月27日張理事長前來曼谷舉行感謝泰國政府協助的記者會,我承諾要擔任「反毒終身志工」,用我剩餘的生命全心全力追隨張理事長,回報他的大恩大德,也讓我有生之年能回饋國家社會!張理事長並指導我鼓勵我「向前看」,將二十三年監獄生活專心紀錄下來,要計劃為我出書,我真的感謝他把我當成兄弟沒有因為我是階下囚而另眼相待,我除了感恩之外還是感恩!也非常感謝長期以來台灣媒體不斷的報導關心泰國受刑人,等了二十三年在我出獄第一時間我立刻寫這封信表達敬意與謝意!

蘇相如敬上

  

註:蘇相如在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先生的全力協助下,於2010年01月26日假釋出獄,是泰國獄政史上獲得假釋成功的第一位台灣受刑人,也是泰國獄政史上第一位獲得假釋成功的外國人。本函係蘇相如在2010年1月27日張理事長曼谷舉行感謝泰國政府協助的記者會後,請張理事長帶回台灣。



◎資料提供/張學海 ◎整理/商情百科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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