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辑:中国台商-中国对台商权益保护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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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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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日常服务,各部门积极协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台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商务部每年至少两次,由部领导带队对台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专题调研。商务部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简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大大降低了台资企业经营成本,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此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便利台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多数省市做到为台商提供从投资考察、准备档,到项目审批、注册登记等行政审批是像的“一条龙” 服务,极大地便利了台商投资。 2007年,因国际能源价格高涨,包括台资在内的石化企业经营面临很大压力,商务部建议国务院税则委员会降低了部分进口石化产品的关税税率,有效改善了大陆台资石化企业的经营状况,带动了企业后续扩大投资;2009年初,针对个别媒体有关台资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报导,商务部迅速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台办对此问题进行了调延,客观分析了台资企业在大陆各类银行的贷款、还款、还息及逾期贷款等情况,指出了新闻媒体对台资企业片面、不实的报导,消除了存在的误解、误会和疑虑,维护了台商融资的正当权利,避免了台资企业在全球经济危机形势下出现雪上加霜的局面。同时,为使因遭遇金融危机而无法继续经营的台资企业做好关闭后事宜,商务部及时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保证了台商依法关闭困难企业的相应权利,并为她们遣散人员、清偿债务提供了行政帮助。 (二)政策倾斜,开拓台资的发展空间针对台资企业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中出现和遇到的困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对已出台的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适度回调:如调减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暂停了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实转”,降低了加工贸易产品内销缓税利息,解决了进口不作价设备免税遗留问题,出台了加工贸易产品内销的便利化措施。在全球金融危机造成国际市场萎缩的情况下,商务部积极帮助台资企业开拓内销市场,今年先后在天津、广州、东莞等地召开了“台资企业产品内销座谈会”,举办了多场“台资企业产品内销对接会”,为台资企业产品扩大销路打造新的平台。商务部还支持广东等地开展一站式眼务,出台内销便利化措施,使帮扶台资企业开拓内销市场的政策落到实处。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政策中,积极指导台资企业参予投标,为台资企业分享我扩大内需政策,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金融危机检验真情:各级政府对台企的帮助2010年新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严隽琪分别率队赴台商投资相对集中的广东、江苏和上海、福建,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扶持台商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经营困境,是检查组此行最关心的议题乏一。而且,一些台湾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检查组了解到,为邦扶台资企业,东莞自2008年以来实施了“五个10亿”和“一个3000万”工程。前者分别用于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融资、科技创新、减负和创业,后者则用于设立台商担保公司,为优质台企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上海市台办特地接洽上海银行提供100亿人民币的专用贷款。让台商在不景气时没有资金匮乏的忧虑。在福建漳州,检查组听到了一组令人振奋的数字:2009年,漳州没有一家台资企业因为金融危机而倒闭,全市实际利用台资逆势增长达3.4亿美元,对台出口2.2亿美元,同比增加均接近4成。 权益保护01 |权益保护02 |权益保护03 |权益保护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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