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吕荣海律师执业30年代表案例(七.2)”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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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6日 (一) 05:24的版本
第七章 蒋中正的知识产权 2、金庸、胡适、朱西宁的著作权蓝照庆:这是健康王广播电台,给我30分钟 给你全世界,我是主持人蓝照庆,在台湾联机青岛,与吕荣海联合主持律师协助客户突围的故事,吕荣海律师与听众请安问好。 吕:大家好我是吕荣海律师,在青岛和台湾联机,主持律师协助客户突围的故事。 蓝:你曾为金庸、胡适的著作权奋斗许久,和听众分享当时情况为何? 吕:大家知道台湾从解严,进入民主时代,在戒严时代,金庸著作一度被当禁书,后来渐渐开放,远流出版社接替远景出版社出版金庸著作,我以远流出版社法律顾问立场,为金庸著作寻求法律保障与接轨。 蓝:在台湾著作权保障,时间并非很长,这20-30年才突飞猛进,金庸、胡适的著作权奋斗史情况如何? 吕:这牵涉出版社变更问题,而金庸又是最受欢迎的华人作家,著作受无数人喜爱,刚开始民主化时候,原出版社经营不善,更换到较有规模的远流出版社,以便有计划营销书籍,出版社必须解决著作权问题,除一般传统著作权问题外,更牵涉合约问题,简言之,与前出版社如何终止契约。和新出版社如何建立新约,旧版本被侵害时,新出版社与金庸可否追诉,涉及契约保障问题,当然从著作权角度是一体,无论新旧,还是侵害金庸著作权益,因为内容一样,即便一些改变,郭靖还是郭靖,杨过还是杨过。人物事绩一样,小小更动虽版本不一,仍属造成侵害著作权的侵害,仍然可以依著作权法保护。 蓝:你有写了一本「最新著作权法实用」的书,1至10章,非常精彩,深信是本畅销书。 吕:我出书四十部,「著作权法实用」只是其中之一,我尽量结合法律理论与实务,从实务角度引申许多案例,特色是参阅书的人都能了解,使法律变成生活化的东西,如最后一章从各行各业角度认识如何使用著作权相关契约,只要找到行业别就可贴切使用。 除金庸外,胡适的著作权亦复如此,当时成立胡适纪念馆,胡适有很多著作包括日记,由纪念馆授权远流出版社出版。我也协助他们处理,感到能为名作家、名学者尽点力而高兴。 蓝:最新著作权实用重要一章,著作权产业,各行各业分析清楚,这也是为什么金庸胡适著作权委托给你重要因素,你为名人著作权折冲,为产业发展衡平关系作建议? 吕:你刚提到著作权产业,是指某产业营运或业务执行,广范牵涉著作权,著作权产业包括:图书出版商、画图美术产业、广告、计算机网络软件程序开发产业,随着IT产业的发展,相关著作权产值更大,有关音乐歌星乐曲创作、唱片公司等著作权产业,现在有音乐著作权协会,对公共场所播放音乐,开始收钱,也与著作权产业有关,再来影片电影电视剧影像著作权产业,建筑物设计特别也构成著作权产业,总之林林总总皆牵涉著作权,网络时代网络内容也涉著作权产业,而科技越发达著作权产业越广,对创作人个人言,著作权是可观收入,譬如金庸胡适著作老少咸宜,尤其金庸是华人最畅销作家之一,版税以外,制作电视剧电影,收入很可观,创作人在知识经济时代,凭借创作拥有庞大收入机会,除了个人创作以外,如何让个人作品纳入著作权产业,牵涉到创作人与企业合作与合约关系,个人创作如何让大家有偿使用增加营收,就要企业化经营,个人也须要与企业订好合作契约,以形成良好著作权产业,如何透过合约大家把游戏规则订好,互蒙其利推展著作权产业,相当重要。譬如说大歌星、巨星有可观收入,透过经纪人公司推广、促销演唱、演出,就牵涉合约与诚信问题。 蓝:最后请您谈一下为朱西宁及其家人朱天文、朱天心维护权利的情况 吕:在1985年代,朱西宁先生有一本「八二三炮战」的文学著作,被电影公司「八二三炮战」模仿,虽然「炮战」本身是史实,本身无著作权,但因为朱着是文学作品,书中的人物、情节是创作的,电影用到它的情节,仍涉及著作权。我因处理此案而认识了他的女儿朱天文、朱天心,他们一家都是名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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