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吕荣海律师执业30年代表案例(连战 序)
连战 序 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曾谓:「法律乃善良公正之术」,维护正义与捍卫公平,厥成为法律人所应承担义务与道德责任,追求正义也成为真正法律人的终身职志。尤其是自德国学者耶林以来,提倡法学的自由法律运动,确立了法律人在自由法律运动中的神圣使命,也籨法律对世人的影响中,发现法律人自我生命的终极追求,促使人类生存不虞匮乏及安全,展现出人性的尊严与价值,使人类社会臻于自由、平等与富足。 吕荣海先生不仅是台大法律系的法学博士学位,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首届委员,更在于长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与丰硕的著述,无不展现出其个人既广且深的学识涵养以及法律人的气息特质。 吕先生的新作「律师30年30代表案」,不惟是其个人律师执业生涯的缩影,透过其丰富的经验谈,可以一窥其致力于两岸交流的贡献,对于法制法理的深刻剖析,提出真知灼见,赋予书本及课堂里呆板法律知识鲜活的生命。 近年来两岸交流日趋密切,两岸关系之发展不仅影响台湾与大陆地区之民主法治,亚太地区之安全稳定。随着两岸民间社会、文教及经贸等方面的交流,两岸因过去隔阂所产生的法律冲突与矛盾,一一浮现凸显。吕先生不仅是2005年我率团访问大陆的随团法律顾问,对于出访所涉及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精辟分析与建议。随后,其陆续访问中国大陆四百余次,对两岸法律事务之处理与研究,在本书中均能一窥其在两岸交流的贡献。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一个陈旧的议题,然而此却也显示法律人应承担一定的道德使命。法律人必须不断地与自己的良心对话,以信仰正义、追求公平、维护人权为终身职志。法律存在目的既是维持并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就是一个道德理想,所以法律人的工作就是在实践道德。 从「律师30年30代表案」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吕先生阐扬及实践法律人的道德使命,用高道德标准自我要求的高尚情操。透过本书的阐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再只是一句法律技术化的文字表述,法律不再是一堆冷冰冰的条文,使我们体认在法律的背后,承载生命平等,生命宝贵的终极意义与核心价值。 法律不仅是消极意义上的定纷止争、惩治犯罪,更有着积极的建构功能。良好的法治,能有效地规划社会秩序,促进国家社会发展。近几年来,法律人及法律教育所凸显的问题日趋严重,人民亦失去对司法的信赖。法律人与司法制度受到前所未有的责难,要求改革的呼声不絶于耳。本书对于司法改革亦着墨甚多,透过深入浅出的方式,从「司法独立」与「司法的真面目」出发,呈现作者对于司法改革的关怀。从而我们亦可明了制度并非不重要,然而人才是关键。倘司法改革只停留在制度面打转,而无革「心」的实质改革,改革必告失败。藉由本书的启发,如果我们希望法律人成为社会正义可靠的捍卫者,而不是功利呆板的法匠,法学教育必须关心法律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 金石之言,掷地有声。本书之问世,不仅是吕荣海先生律师生涯的回顾,以及对于后世经验的传承,同时也展现一个法律人所具有的高度专业素养,应尽的职责与肩负的使命,以及不卑不亢的谦谦君子风范。不仅对法律人深具启发意义,对于普罗大众,乃至于国家社会亦必定产生振聋发聩的影响与贡献。爰为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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